無法安葬的20歲大學男生:母親討要“死亡證明”16年,屍體保管費已近20萬

(原標題:無法安葬的20歲大學男生母親討要“死亡證明”16年,屍體保管費已近20萬)

10月17日,胡月琴又一次來寶山區殯儀館“看望”兒子。因爲沒有《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兒子已經在這裡躺了17年,一直沒辦法入土安葬,她每次只能問問工作人員:“兒子的屍體還在不在?”“費用又增加了多少?”

今年68歲的胡月琴是同濟大學印刷廠的退休職工。2003年4月3日,她陪正在讀大學的年僅20歲的兒子李奇樂到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以下簡稱“新華醫院”)看病,兒子當天被確診爲急性重症胰腺炎,隨後病情惡化,經過多次手術,在53天后去世。

↑李奇樂《死亡小結》中“死亡診斷”一欄寫有死者“多臟器、系統功能衰竭,急性暴發性胰腺炎”

爲了給兒子治病,她花了40多萬元,但還是欠新華醫院12.4萬元醫療費。胡月琴說,因爲欠醫療費,醫院一直不開具兒子的“死亡證明”,她曾多次給院長寫信,甚至承諾會盡快把欠費還上,但還是無果。

後來對醫院的憤怒變成懷疑,她開始四處寫信舉報“新華醫院醫療殺人”。但是,醫院否認醫療事故,並於2003年9月將胡月琴夫婦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所欠醫療費。一審、二審醫院都勝訴了,就在法院對判決執行時,楊浦區人大常委會發函稱,爲了避免矛盾激化,暫緩法院對判決的執行。

此後,胡月琴又進行了長達17年的“拉鋸戰”。

直到2019年1月,上海市衛健委發函,胡月琴才取得兒子的“死亡證明”(複印件)。但是17年的屍體冷凍保管費已經接近20萬元,她還是無力將兒子接出來,安葬。

2016年,老伴突發心梗去世,“我年齡也大了,只有儘快料理完兒子後世,才能安心的離開。”胡月琴有些無奈,17年一切又回到原點,她現在唯一的辦法是繼續起訴新華醫院。

12.4萬醫療欠款和一張“死亡證明”

2016年丈夫去世後,64歲的胡月琴變得緊張起來。她和丈夫一樣,有高血壓、高血糖等多種老年病,她怕自己哪天也突然倒下,於是開始試着從籠罩10多年的悲傷中抽離出來,積極生活。

她每天6點起牀,吃完早餐出門散步1小時,回來後看書、用電腦查閱案件資料,午飯後會睡一會,然後下午做點家務,晚上看會電視劇,9點準時上牀睡覺

她體型消瘦,頭髮花白了,但精神狀態看起來不錯,如今一個人住在同濟新村的老房子裡。房子很小,客廳和廚房共用,往裡走,兩個小房間和洗手間相連,一個是臥室,一個放雜物。

↑在家中整理資料的胡月琴

因爲房子年老失修,大多數傢俱和設施沒辦法用,去年她迫不得已將房子裝修了一下。兒子的物品被收納起來,出生證、獎狀、照片、玩具、各種證書……她一樣也沒捨得丟掉。“兒子從出生到進醫院前都住在這裡。”她說。

1983年,兒子李奇樂出生,彼時胡月琴是同濟大學印刷廠的會計,丈夫是一家國企的紡織工人。兒子從小學到大學都在家附近讀書,所以一家人基本天天能見面,日子不算富裕,但是幸福。

2001年,兒子考上了同濟大學與中國地質大學合辦的一個科技進修學院,平時上課就在家對面的同濟大學,每天早上去上課,下午回來。那時候,兒子喜歡足球,成績不算拔尖,但是活潑開朗,老人小孩都喜歡他。

↑李奇樂學生證

胡月琴曾暢想兒子畢業找個好工作,結婚生子,然後她退休回家帶孫子。可是,一切因爲一場毫無徵兆的病情改變了。

2003年4月3日,兒子突然肚子疼,胡月琴帶他到距離家一公里外的新華醫院看病,很快他被確診爲急性重症胰腺炎,進入內科病房治療。第三天,病情惡化,專家連夜手術後又切開氣管,經過多次手術,在53天后去世。

相關司法材料中,新華醫院稱,李奇樂因患暴發性重症壞死性胰腺炎,伴多臟器功能障礙,急診收入消化內科及重症監護病房治療。當時請瑞金醫院和新華醫院普外科會診,均認爲有急診手術指徵,術後患者出現嚴重的全身性感染,醫院專門成立搶救小組對患者進行搶救。但由於患者病情兇險,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無效,於2003年5月25日死亡。

↑楊浦區法院一審判決

胡月琴說,當時兒子去世了,他們很悲痛,但是也沒有多想,就按照程序第一時間找醫院開《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但是從5月25日到29日,他們家屬多次找醫院,總是拿不到。

在治療過程中,胡月琴曾給院長寫信說:“現在只是籌資中碰到困難,希望院長能諒解,並能幫我一把,能恩准我暫緩支付醫療費。這些醫療費我一定會支付的,謝謝院長。”之後醫院同意其緩交醫療費的請求。

後來,李奇樂去世後,醫院告訴胡月琴需要將拖欠的12.4萬元醫療費結清才能拿到“死亡證明”。此後,她又多次給院長和相關部門寫信,請求醫院暫緩欠款,先給死亡證明,但是無果。而對於家屬的這一說法,醫院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道具體情況

對於當時的困難,胡月琴至今仍然記憶深刻。當時家裡爲了給兒子治病,耗盡全部積蓄,支付了醫院26萬醫藥費,平時購買藥品和血濾費又花了15萬,其中26萬還包括同濟大學師生和小區業主的捐款,她是真的沒錢支付欠款。

“沒有死亡證明就不能銷戶,不銷戶就不能拿到火化證明。沒有火化證明不能火化,也就不能安葬。”胡月琴說,那段時間她和丈夫在家非常痛苦,慢慢地對醫院的憤怒變成懷疑,他們查閱相關資料,四處問醫生,開始對新華醫院的救治提出質疑:開刀是不是太早了?爲什麼一直拖着不拍CT?家屬多次提出轉院要求,醫院爲什麼不同意?交了錢的病歷資料,醫院爲什麼不讓拿走?

她和丈夫越想越覺得有問題,於是開始給相關部門寫信,舉報“新華醫院醫療殺人”。他們以刑事案件報案,但是上海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工作人員調查後給他們的反饋是:醫院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楊浦區法院一審判決書

2003年9月,新華醫院將胡月琴告上法庭。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爲,被告胡月琴以其兒子不明不白死於原告醫院,原告以看病爲名詐騙當事人醫療款爲由拒付欠款,由於被告未能提供相應證據,該院不予採信。判決胡月琴支付所欠醫療費12.4萬餘元。一審、二審醫院均勝訴。

2015年,法院對判決進行執行時,楊浦區人大常委會發函稱,考慮到患者家的實際情況,先期已用去醫療費數十萬元,爲了避免矛盾激化,暫緩法院對判決的執行。

一張“死亡證明”複印件和20萬屍體冷凍保管費

暫緩執行後,胡月琴和醫院的“死結”還是無法解開。她多次給相關部門寫信,有時會有人來找她調解,但沒有調解成功的。

↑這些年胡月琴多次給相關部門寫信

“我這是典型的文人‘造反’,只會寫信。”她向紅星新聞記者調侃這些年的維權之路。有時候,她也反省自己是不是太倔了,她和丈夫商量要不算了吧,但是丈夫比她還倔,說什麼也不放棄。

2006年,她從單位正式退休後,基本上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維權上。退休的同事和鄰居經常邀約着出去唱歌、跳舞,她從來不參加。一是,兒子的事情一直像一塊大石頭一樣壓在心裡;二是,她感覺別人都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而她沒有。

2016年,丈夫突發心肌梗塞去世,她有些措手不及。最堅強的靠山倒了,她不得不改變思路,不再執拗地認定“醫院醫療殺人”,而是隻想討要“死亡證明”。

“當時就想早點讓兒子入土爲安,這些年受的氣就自己嚥下了。”胡月琴說,她再次試圖去新華醫院說明情況,拿回“死亡證明”,但是還是沒辦法,對方甚至告訴她,患者的病歷只保留5年,現在10多年了,當時的醫護人員有的退休,有的調走了,他們不清楚具體情況。

胡月琴只有繼續跑上海市信訪辦反映情況,2018年12月27日,她收到了上海市衛健委的“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經查,患者李奇樂的病史資料中存有《居民死亡醫院證明書》第一聯,你可去新華醫院(醫患調解辦公室)辦理複印手續。

兒子去世後16年,2019年1月3日,她終於憑藉上海衛健委的回函到新華醫院拿到了兒子的《居民死亡醫院證明書》第一聯(複印件)。至於爲什麼不給原件,胡月琴不清楚,她也顧不了這麼多了。

↑16年後,胡月琴終於拿到兒子的死亡證明(複印件)

當天,她就到派出所銷戶,換取“殯葬證明”,但是複印件沒辦法銷戶,她從頭到尾將自己的故事講了一遍,對方登記後告訴她會盡快和相關部門溝通處理。5天后,派出所給她打來電話,她拿到了殯葬證明。

胡月琴原本以爲一切就結束了,可是更大的問題又冒了出來。她到殯儀館,工作人員告訴她,以2003年的屍體冷凍保管費30元一天計算,她需要支付接近20萬元,才能取走兒子的屍體。

如今,一切又回到原點。胡月琴認爲,高昂的屍體冷凍保管費是新華醫院不給死亡證明造成的,所以醫院應該負責。

胡月琴拿到“死亡證明”後的訴求

此後,胡月琴請了一位律師,又開始新一輪的維權。這次她的訴求包括:要求相關單位告知當年涉事醫生的行政處理結果;要求對拒不出具死亡證明造成李奇樂至今未能火化的責任人追究過錯責任;要求醫院承擔李奇樂的屍體冷凍保管費。

“我年齡也大了,只有儘快料理完兒子後世,才能安心的離開。”她說。

醫院:當年的醫護人員已經離開,不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麼

10月28日和10月30日,針對胡月琴的情況,紅星新聞記者兩次去了新華醫院。新華醫院負責宣傳的相關工作人員稱,他們確實在醫院的病案中找到了一張2003年5月25日開具的李奇樂的《居民死亡醫院證明書》第一聯,但是完整的《居民死亡醫院證明書》應該有三聯,第二聯、第三聯他們不知道去哪兒。

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

“原件(第二聯、第三聯)給了誰?或者誰沒有給她?或者她自己拿走了?這個過程中有各種各樣的可能性,我們真的不清楚。”上述工作人員說,2019年1月給胡月琴提供的“死亡證明”就是原本應該醫院留檔的第一聯,所以當時不能給她原件。

至於這麼多年,爲什麼沒有給“死亡證明”,上述工作人員稱,這些年胡月琴的很多溝通環節都不是親自來找醫院,而是通過別的部門,繞了很多彎路,“中間很長一段時間,她甚至沒聯繫過醫院,所以沒辦法給她。”

上述工作人員介紹,當年相關的醫護人員有的退休,有的離開,現在已經全部不在新華醫院崗位上了,他們問了很多人,大家都隱隱約約知道這件事,但是沒人記得細節,所以他們真的不知道當時具體發生了什麼。

對於接下來胡月琴的訴求,上述工作人員稱,他們希望對方能夠走正規途徑,這樣醫院也有相關部門與她對接和解決,“任何事情都要有依據和出處,該怎麼樣就怎麼樣,我們不會迴避問題和矛盾。”

針對新華醫院的迴應,胡月琴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類似的內容此前醫院工作人員也給她說過,但是她認爲是胡說八道,她不可能自己拿走“死亡證明”,還編造這樣一個故事。

至於爲什麼沒有一直去找新華醫院,胡月琴向記者說:“我和新華醫院這麼大的仇恨,我能經常去找他們?找他們能把問題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