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夜拍臺灣」最後一夜!331新制上路成絕響...

無人示意圖。(圖/新華社)

民航法無人機管理新制將在明3月31日正式上路新法規範將「全面禁止」一般自然人在日落後操作空拍機進行拍攝,僅限由法人取得操作證後,才能申請拍攝。目前全國馬祖外,都能在白天使用空拍機飛到120公尺以內。但禁夜拍也讓非常多的空拍機使用者表示憤怒,盼民代能協助將部分內容修法。

臺北市夜景。(圖/本報資料照,李俊毅 攝)

據《民航法》新修訂「無人機專章」內容規定,飛行操作空域在400呎內(以下)的,由直轄市地方縣市政府管理規範,400呎以上飛行,需先向民航局申請核可,另外,日落後日出前也禁止從事飛行活動媒體等法人機構可申請排除限制。

新法也明定,只要「重量超過250克以上的無人機都要註冊登記納管,2公斤以上的空拍機,或者不到2公斤,但若要在活動場所進行空拍,都需要有操作證照,纔可申請操作飛行」。

民航局開發的空域圖資查詢APP「Drone Map」也在近期於ios、Android平臺正式上線飛友明起要使用無人空拍機,需先查詢所處位置,是否能使用空拍機飛行。

空拍玩家也須注意,新法上路後,「需要遵守的規定是全國統一的」,例如:飛行高度不能超過 400 呎(約120公尺),所處縣市有機場航區軍事基地發電廠高鐵高速公路上空都是禁飛的。此外,若使用的是超過250G(公克)的無人機、空拍機,須先到民航局網站註冊,並取得民航局操作證後纔可使用。

民航局也提醒,對於「非法侵入地方政府公告禁止、限制範圍內之處置作爲」。依據《民航法》第99條之13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取締,必要時,得洽請警察機關協助取締。

禁航區、限航區、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都禁止從事無人機飛航活動,違者將由民航局廢止其操作證,並處新臺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遙控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