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統是有限戰爭

(圖/DVIDS)

戰爭基本分兩種,一種是無限戰爭,一種是有限戰爭。無限戰爭在消滅對手的政府與統治權,所以要把對手的統治集團打到「亡」;有限戰爭則在強迫對手屈服於自己的意志,因而只要把對手的統治集團打到「怕」。

目的不同,使用手段的力道也會不同。不過,這是基本原則。事實上目的歸目的,手段是手段,一碼歸一碼。手段同樣可以分成「有限」與「無限」。作戰行動沒有限制,無所不用其極的是「手段無限」;作戰行動有所約束,事先設定某些不可跨越鴻溝的是「手段有限」。

多數有限戰爭會採取有限手段,然若情況特殊,也可能使用無限手段。同理,無限戰爭也可以選擇無限或有限兩種手段。

兩岸若爆發戰爭,從「目的」的觀點看,顯然是「有限戰爭」。因而合理的推論,也應採取「目標有限、傷害有限」的有限手段。但是有沒有可能,當北京嘗試各種「和平統一」的努力失敗以後,習近平抱着「敬酒不吃吃罰酒」的心情,下令中共採取沒有限制的無限手段?

這問題因立場不同,往往有不同的看法。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中共自20大習近平3連任,中國的權力現已定於一尊。倘若北京決定武統,中共會採用「有限」或「無限」手段,習近平的意見舉足輕重。現在不妨站在習近平的立場思考以下問題:

1.北京若無必勝的把握,中共可能發動武統嗎?因而只要中共發動武統,習近平必然認爲勝券在握。

2.戰爭結束以後恢復臺灣民衆正常生活的「規復作業」,勢必由戰勝後的政府負責。

3.誰是臺灣戰勝後的政府?完成武統,當然是北京。換言之,中共出兵武統之初,習近平已認定北京要負責「收拾臺灣的善後」,這是武統會採取「有限」或「無限」手段的關鍵。

也因此,只要中共認爲武統必勝,戰後臺灣「規復作業」就必須由北京負責。如果習近平有這種認知,武統戰爭就不可能屍山血海,更不可能把臺灣打個稀巴爛。

再具體地講,認爲自己「必勝」的有限戰爭發動者,當他思考要採取哪一項軍事行動,取決的基本原則是:能夠達成相同目標的前提下,損傷越輕、規復作業越容易者,越會優先採用。

北京在2005年公佈的《反分裂國家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當採取「非和平方式」進行統一,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臺灣平民和在臺灣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這條文念起來有點繞口,總結起來的精神就是一個:爲了避免高難度的戰後規復作業,武統時當盡一切努力維護人民利益。這就是臺海戰爭不管是目的或手段,都應爲「目標有限、傷害有限」的有限戰爭。

(作者爲海軍前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