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實施人數 11月上旬增近300人

▲截至102年11月15日止,無薪假新增通報事業單位7家,實際實施人數增加291人。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勞委會今(18)日公佈事業單位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累計資料,截至102年11月15日止,新增通報事業單位7家。實施家數與上期相較減少1家,通報人數增加291人,實際實施人數增加291人。

根據勞委會統計,前期42家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8家停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惟新增7家實施。本期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計41家,通報人數2,348人,實際實施人數爲2,328人,實施方式多爲月休1至4日。

勞委會表示,仍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勞委會再次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語,更不是僱主可以恣爲的權利。僱主如確因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爲因應,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本會「因應景氣影響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

勞委會指出,僱主也需參考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事業單位如有任何違法情事,勞工亦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社會局(處)申訴,將立即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