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檐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新制上路 不溯及既往

▲今年開始,屋檐或雨遮不再附屬於建物測量登記中。(圖/記者葉佳華攝)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建物測繪登記新制2018年上路,屋檐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建物地下層也改以牆壁中心爲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不過,內政部指出,新制不溯及既往,於今年1月1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或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劃申請送件者,都可適用舊規定,讓市場有充足時間適應制度調整

過去常有建商將屋檐或雨遮做大以虛報坪數,內政部於2017年1月9日修正發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將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屋檐、雨遮」得以附屬建物測量登記的規定刪除,不再辦理登記,以杜絕不動產市場上常見的誤導消費者及買賣糾紛問題,並讓業者有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

此外,新制還有另一個修正重點原本建物地下層以牆壁外緣爲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但該面積範圍無法實際使用,顯不合理,因此新制修改爲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爲界,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逐步與國際制度接軌。

內政部並表示,爲讓民衆產業界有充分的時間因應,新制不溯及既往,不會影響已經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且在今年1月1日前以申請建造執照或已將都更案申請送件,得適用舊規定。

內政部也提醒民衆,在進行房屋交易時,應詢問了解房屋所適用的登記規定,注意建物登記面積資訊買賣雙方應詳實說明確認交易內容計價方式,並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依規定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如此才能確保買賣雙方權益

內政部也規劃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中,增加揭露「附屬建物之面積明細」、「主建物面積佔建物移轉總面積比例」及「主建物加陽臺面積單價」等相關資訊,以提供民衆更透明完整之交易實價登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