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怡霈開BMW撞傷2女 賠91萬元換和解、撤告

記者傅家妤綜合報導

藝人吳怡霈外型甜美,轉戰主持圈後,受到肯定,她於2015年8月開着愛車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右轉218巷時,與騎車雙載的廖姓女子陳姓女子發生車禍,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而這起案件在11日開庭雙方同意以約臺幣91萬元達成和解。

▲吳怡霈於2015年在臺北市內湖區與2名共乘機車女子發生碰撞。(圖/翻攝自吳怡霈臉書)

吳怡霈於11日身穿黑白針織衫牛仔褲,戴着口罩經紀人律師陪同出庭,但是她全程面對記者提問,皆未發一語。據悉,事後她的代表律師代爲發言,指出吳怡霈與兩位傷者達成共識,以分別賠償廖姓女子臺幣9萬7515元,及陳姓女子81萬7622元,換來對方撤告。

▲吳怡霈到士院開庭。(圖/記者張曼蘋攝

吳怡霈在2015年8月20日上午11點多,在民權東路6段右轉擦撞同向直行機車,造成共乘機車的廖姓與陳姓女子倒地受傷,廖女身體左側多處挫傷;而後座的陳姓女子則較爲嚴重,幾乎口內牙齒全掉光。之後,雙方針對和解事宜進行多次協商,但最後仍因賠償金額太高,談判宣告破局,兩位傷者提告,吳怡霈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