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保母疑虐童 3歲男童慘摔成植物人母親只好下海陪酒賺錢

新竹無照楊姓保母疑似虐童,到高院出庭不願露臉。(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竹市2017年間發生一起疑似虐童案件,未領有保母執照的楊姓女子,受託照顧3歲左右男童結果男童遭重摔,變成植物人癱瘓在牀。一二審均認定楊女僅成立「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輕判2年;另外男童母親更傳出爲了男童醫藥費下海陪酒賺錢。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29日再度開庭審理,對於楊女家中竟有200公分高的噴濺血跡,楊女推說不記得了,否認曾虐打男童;至於被害男童的母親則無奈迴應,賠多少不是重點,現在孩子已經變成這樣,保母應該承擔責任。

案發生於2017年7月26日,楊女抱着昏迷不醒、滿身是血的3歲趙姓男童到臺大新竹醫院急救,最後診斷不明原因受有外傷性腦膜下出血,全身多處擦傷挫傷,轉送林口長庚後,也診斷有腦神經萎縮及受損,右側肢體癱瘓並有癲癇的嚴重神經學功能缺損,昏迷指數10分,最後變成植物人。

檢警單位調查案發的楊女家中,發現現場有多處血跡,更有一處血跡高達200公分;另外男童身上有不少擦挫傷,因此檢方懷疑楊女虐童,將她依照「重傷害罪」提起公訴。但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楊女沒有重傷故意,僅依照「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輕判2年。

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高院29日再度開庭審理,檢方認爲,楊女明知男童曾多次受傷、出血,但卻從未將男童送醫治療;另外根據男童身上多處擦挫傷,均已結痂,可見男童長期遭受虐打,楊女對男童有「重傷害罪」故意,當庭求處8年有期徒刑,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女則否認曾虐打男童。但審判長詢問她男童受傷的詳細過程?是否立即昏迷?血跡爲何可以噴濺到200公分高?楊女均推說不記得了。而審判長再詢問男童母親,母親表示,已經收到賠償金15萬元,但賠多少不是問題,現在孩子已經變成這樣,她認爲保母應該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任。全案辯論終結,訂於1月1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