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濱彰化8.9公里區間測速宣導期超速1459件  下個月均速100公里↑開罰

西濱臺61線彰化路段區去年底通車。(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彰化段2019年12月底全線通車後,彰化縣警局便在北上177公里至168.1公里間建置區間測速系統,經過2個月的宣導期後,發現違規超速高達1,459件,也將從3月2日起開罰,交通隊提醒用路人,凡行經該區段平均速率低於5分21秒即屬超速(換算平均時速100公里以上開罰,時速100公里以下不罰),違者將開罰,呼籲用路人遵守速限,以確保行車安全。

▲西濱臺61線彰化路段區間測速。(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

警方測試統計109年1月份(不含春節連續假期期間),通過監控路段車流量計8萬3,362輛次,行車速度符合速限90公里/小時規定者計6萬6,951輛次,行車速度超過速限規定者計1萬6,411輛次,其中超速達速限10公里以上者計1,459輛次,也就是超速達到法定優先舉發對象就有1,459件。

▲西濱臺61線彰化路段區間測速大執法。(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

彰化警方表示,以往固定式測速照相杆僅能單點測速取締,實施區間測速可將速度控制範圍由點擴展至線,區間車速的建置原理,是以車輛通過起訖點的兩端的時間換算平均行車速率,行車速率如果超過平均行車速率就是違規,如果以臺61線,行車規定90公里計算,大概平均速率於5分57秒,如果以超速10公里標準作爲取締的標準來計算,低於5分21秒即屬超速。

▲西濱臺61線彰化路段區間測速。(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

警方呼籲,該路段區間測速建置後有2個月的宣導期,目前還在宣導期間,預計將於3月2日起開始取締告發違規超速,臺61線屬於快速道路,超速違規比照高速公路罰則,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提醒所有用路人都能遵守速限規定,以免被罰,也能確保您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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