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自燃起火 消防局:請定期檢修汰換以免引火

臺南市1所大學辦公室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自燃起火,報好及時發現撲滅而未釀災。(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凡使用電器具,即有故障、引火之虞,臺南市1所大學系辦公室「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起火燃燒案例雖不常見,但仍需定期檢修或汰換,以免成爲居家引火燃燒之潛藏因子

節能減碳爲目前重要課題,不僅可減緩地球溫度上升,亦可節省荷包,實在是一舉數得,節能產品有許多種,其中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普遍被學校或辦公室所使用。藉由感應燈控開關來感應有無人員室內,進而控制電燈自動開啓或自動關閉來節能,但其感應燈控開關是有使用壽命的,當使用一段時間後就可能會損壞,必須進行檢修或汰換。

之前臺南市1所大學系辦公室,因「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損壞,許久並未維修汰換,因時間久亦疏忽,放任其爲通電狀態,而電源開關負載電流過大經常發生跳電情形,但並未有效的檢修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及相關負載,終至發生火災所幸火災發生在下午2時許,正是學生活動時間,及早發現火災、立即撥打119報案,並拿滅火器初期滅火,雖然初期滅火併未成功,但因及早通報消防局消防車迅速到達搶救,僅辦公室木櫃雜物燒損,並未造成延燒。

消防局指出,常見電氣火災之原因有「短路」、「過電流」、「積污導電」、「接觸不良」、「半斷線」及「漏電」等,消防局統計臺南市今年建築物火災起火原因,「電氣因素」爲第2名,預防電氣火災除了「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捆綁折損」、「插頭不潮溼污損」、「電源插座不常插」、「電器旁不放物品」及「不使用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之5不1沒有原則外,尚須注意檢修,損壞之電器用品要維修或汰換,勿放任其爲通電狀態而疏忽,電源開關發生過電流跳電情形,要請合格水電人員檢修改善,勿僅將無熔絲開關復歸後繼續使用,以免增加火災危險因子。

消防局李明峰局長提醒民衆,爲有效防範電氣火災,請定期檢修電氣(器)用品、正確使用電氣(器)用品,並遵守「5不1沒有,電氣火災遠離我」原則,以防範電氣火災。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朋友,只要多加留心,必能預防「電氣因素」所造成之火災案件,而一般住宅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早獲知火災發生,及早進行初期滅火或選擇避難逃生,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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