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女兒不一樣」妻嗆婆婆:別希望我對妳多好 夫崩潰提告

丈夫控訴妻子婚後一直不住婆家,甚至對他的母親說「女兒媳婦不一樣,不要希望我會對妳多好。」(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一名丈夫控訴妻子婚後一直住在孃家,斷絕他的父母孩子相處機會,妻子甚至會對他的媽媽說「女兒、媳婦不一樣,不要希望我會對妳多好。」妻子則反控丈夫在懷孕、生產、照顧過程完全不參與,也不負擔家中開銷,認爲公婆凡事插手兩人事情心生不滿。法院認爲夫妻倆已無積極改善婚姻態度,判準離婚。

判決書中丈夫指稱,妻子懷孕後請安胎假,每天早上8點半就騎車回孃家安胎,一直待到晚上8點半纔回婆家,生完孩子後還交代月子中心,不要讓夫家的人探視小孩,「就連隔着玻璃看都不行!」之後妻子還對他的母親說,媳婦和女兒不一樣,「不要想媳婦會像女兒一樣待妳」,就帶着剛出生的孩子回孃家住。

丈夫表示,妻子不讓他的父母和孩子相處,雙方關係鬧的很僵,欲緩解關係,他決定在孃家附近置產,沒想到妻子之後擅自離職,讓她一肩扛下房貸、養家壓力,最後只好把房子賣掉,但妻子仍不願回夫家住,兩人吵架時她還時常威脅要將肚中第二個孩子拿掉,兩人分居4年7個月後,他決定提離婚。

但妻子則稱,從懷孕、生產到照顧孩子,丈夫完全不陪同,讓她獨自一人面對,在懷第二個孩子時,疑似出現子宮外孕,丈夫要求墮胎,且不負擔家中開銷;她也控公婆凡事介入婚姻,事事都要做主。婆婆說,她與媳婦常因爲孩子教養問題爭吵,媳婦曾說「女兒、媳婦不一樣,不要希望我會對妳多好。」

法院認爲,媳婦與公婆的相處存在嚴重隔閡,夫妻倆也常爲此發生爭吵,已沒有夫妻間的互動、交流,兩人改善婚姻狀況的態度消極,判準離婚,兩人共同扶養孩子。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