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食安換不到承諾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國內即將開放美國萊豬之際,駐日代表謝長廷拋出可能重啓日本災區食品進口議題,引起民衆恐慌。諷刺的是,政府對於確保萊豬食安作法束手無策,卻對肉品進口商拒絕進口萊豬的共同聲明表示尊重且樂觀其成。

然而,開放萊豬進口的後遺症,恐怕沒有政府想像得那樣樂觀。首先,進口肉品商的共同聲明屬於自律公約性質,並無法律拘束效力,在厚利可圖誘因下,難保有業者違約偷進萊豬卻免受處罰,致使公約流於虛設,民衆仍有誤食萊豬的高度風險

或許有人認爲,肉品業者自主標示萊劑,可以幫助政府解套,避免美方提出貿易歧視的報復。如此論調是否可信?觀察1990年代的美日貿易談判結果,真相即可大白。當時針對美日嚴重的貿易逆差,美方指責日本商場普遍存在產品獨家經銷排他性策略,對於外商形成市場封鎖效果,若未加以改善,將啓動對日貿易制裁。日本在屈服美方壓力下,全盤檢討產業流通規則,大幅開放美國商品進入市場。前車之鑑,日後美豬對臺銷量倘若不如預期,我業者拒絕進口萊豬的自律公約,即可能成爲美臺貿易障礙代罪羔羊

繼開放美國萊豬進口後,日本核食前來叩關,循着政府進口萊豬可提升國際地位的思考模式,開放核食獲取臺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門票,應非出乎意料的事。雖然謝長廷強調,開放日本進口一定限於無核感染食品;但以政府標示美豬萊劑消極態度來看,日本核食同樣無法獲得民衆的信賴

天下沒有白吃午餐,政府企圖開放萊豬、核食,作爲換取與美、日等國簽訂貿易協定代價。可是在未獲得對方國明確承諾簽約前,我方即一廂情願的付出國人食安健康的風險,希望到時不要落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兩頭空局面。(作者銘傳大學財金法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