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商藉頻道代理垂直壟斷 學者:執政黨要負全責

▲NCC9日將針對凱擘頻道代理商遭重罰約談大富負責人。(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明天(9日)將針對凱擘頻道代理商公平會重罰一事約談大富媒體實際負責人。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今天(8日)表示,系統業者藉由頻道代理進行垂直壟斷的情形由來已久,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透過立法明確要求系統業者不得經營頻道和頻道代理,這就是「反媒體壟斷法」的基本精神。而此法至今遲遲沒有完成立法,執政黨應該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凱擘等三家頻道代理商,由於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上個月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爲」爲由,合計被重罰新臺幣1億2600萬元。由於此案涉及違反「大富並凱擘案」附負擔條款, NCC明天(9日)將請大富媒體實際負責人到會陳述意見

對於公平會和NCC開始處理有線電視系統長期存在的「潛規則」,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8日表示,系統業者藉由頻道代理進行垂直壟斷的情形由來已久,但是過去都不了了之,因此公平會和NCC的「行動」,社會大衆應該要給予支持和掌聲

劉昌德認爲,要徹底解決系統業者「獨大」的現況,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透過立法明確要求系統業者不得經營頻道和頻道代理,這就是「反媒體壟斷法」的基本精神。

劉昌德說,當時「旺中並中嘉案」時,民進黨結合在野力量發動「反媒體壟斷」大遊行,同時也提出了「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現今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加上當時的在野力量也成爲「時代力量」,「反媒體壟斷法」至今卻遲遲沒有完成立法,執政黨應該要負起最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