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猥褻清境民宿女員工稱「有飽足感」 前南投縣色約僱下場出爐

南投縣一名約聘技工,對清境民宿員工襲胸強吻還稱「有飽足感」,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葉姓男子前年擔任南投縣政府約聘技工,協助南投縣仁愛鄉清境地區違章建築查報、拆除等業務,與當地民宿業者熟識,除夕夜獲某民宿相邀共進年夜飯,竟藉口酒醉借房休息,趁機對女員工阿霞化名)強吻、襲胸、摸下體猥褻。事後還line被害人「很大」、「很舒服」、「飽足感」等語。南投地院審理,以強制猥褻罪犯行,判處葉男10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50多歲的葉男是南投縣府建設處約聘技工,2019年除夕夜獲邀至某民宿共進年夜飯,席間一再宣稱山上違建由其報拆等語。當晚葉男藉口酒醉想休息,民宿老闆請女員工阿霞帶他進房休息。

豈料進房後葉男向阿霞宣稱「已接管山上」,如有需要可以協助等語,進而對她從背後環抱、隔着衣服抓胸並親吻,還一度想撫摸私處,阿霞不斷用手撥開抵抗。期間民宿老闆友人同事2度敲門探問狀況女子因不敢得罪葉男而未離開,雖然不斷以手抗拒,仍遭強制猥褻得逞。

事後葉男還在line傳訊「那天我右手摸到奶子,妳胸部捏」、「很大很舒服,摸起來感覺很有飽足感,很棒,很久很久很久沒有那種感覺了」、「我現在記憶深刻就是指,喔那個飽足感很棒,那個手感很棒」、「很舒服很爽」等語。

葉男辯詞改來改去,警詢時稱只是想藉酒壯膽跟阿霞表白,開庭則說阿霞當天與他拍親密合照傳給她男友,自認爲她願意與其交往,才抱下去、親下去。在他案中又說是不小心碰到。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認爲,如果確實是不小心碰觸到甲女胸部,怎可能產生「很大」、「飽足感」、「很舒服」、「很爽」的感覺,甚至更出言確定自己有「摸到」,認爲葉男事後狡辯、不足採信,加上他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給付賠償,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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