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要鎖門! 基「10秒偷車大盜」出沒 警依特徵逮人

▲竊嫌莊男於住處遭逮,現場並起出其作案時穿着衣物。(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成功比對逮獲竊嫌的員警劉芊瑜(左)、朱富民(右)。(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下車務必要鎖門!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近日接獲多位民衆報案其車內財物遺失,而受害人皆未將車輛熄火鎖門便下車。因遭竊手法相同,警方即刻調閱監視器比對嫌疑人臉部、身形影像,發現皆爲同一竊嫌莊男所爲,便前往其住處順利逮人,全案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第三局表示,警方在分別詢問三位報案人瞭解案發經過後,發現三名報案人皆爲一時方便,未將車輛熄火、鎖門,且貴重物品放車內並無隨身攜帶,便直接下車卸貨、購物,直到返回車上才發現財物遭竊。

第三分局說,警員朱富民、劉芊瑜在發現遭竊手法相同後,立即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民間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等,成功捕捉嫌疑人臉部、身形清晰影像,經交叉比對,發現皆爲同一竊嫌所爲。追查該名竊嫌發現,竊嫌慣用手法爲徒步尋找下手目標,一見被害人下車未熄火,立即趁被害人不注意,開啓車門行竊,得手車內財物。

後員警進一步擴大調閱監視器釐清嫌疑人行徑路線,再利用臉部、身形特徵搭配其行竊手法,最後發現一名莊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立即前往莊嫌所在處所逮人,於其住處亦發現作案時所穿衣物。警方依法將裝男帶回製作筆錄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第三分局呼籲,民衆勿貪圖一時方便,應隨身攜帶貴重財物,或於下車時確實將車輛上鎖,避免因小失大,讓宵小有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