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公車還要走30分鐘「好累」! 婦人偷腳踏車騎回家

▲嫌走路30分鐘太累婦人偷騎腳踏車回家。(圖/記者陳冠竹翻攝)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54歲的楊姓婦人平時下班後會公車,再由家人車載回家,但25日因無人接送,她又「懶得走路」,竟直接騎走路邊一臺腳踏車,最後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逮到楊婦,並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楊姓婦人25日晚上下班後搭公車返家,8時左右在公館鄉臺六線與苗25線路口下車,原本家人都會開車前來接她,但當天家人有事,婦人必須步行回家,她嫌還得走30分鐘的路程實在太累,剛好又在路口超商旁發現一臺腳踏車,於是動手行竊騎回家。林姓被害人事後回到該路口,卻發現腳踏車失竊,趕緊報案

警方調查,林姓被害人與楊姓婦人其實就住在同村裡,但彼此互相不認識;被害人表示,25日下午4時左右騎着腳踏車到路口的超商旁停放,並換乘友人的車到大湖工作,沒想到晚上10時多下班後再回來,卻發現腳踏車不見了,只好先步行30分鐘回家再到派出所報案。

警方根據超商及苗25線沿路監視器畫面,循線查出楊姓婦人犯案,並在她住處起獲腳踏車。楊婦坦承犯行,並供稱,當天是因下班太累,家人又沒有辦法來接,正好看到一輛沒上鎖的腳踏車,疑似老舊無人使用,纔會臨時起意偷騎回家。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將楊婦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