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味先」用過期原料 裕榮老董遭判2年、罰金三千萬

老字號零食商裕榮食品2017年遭檢舉使用逾期原料,柴魚粉甚至過期3年,犯罪所得2548萬餘元,高雄地院26日判裕榮公司罰金3000萬元、88歲老董洪宗喜2年,蘇姓廠長2年10月、謝姓採購經理2年6月、廖姓副廠長無罪,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裕榮食品使用過期原料製作的零食。(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生產「蝦味先」的老字號零食商裕榮食品2017年遭檢舉使用逾期原料,柴魚粉甚至過期3年,犯罪所得2548萬餘元。高雄地院26日宣判,裕榮公司違反食安法、販賣逾期食品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罰金3000萬元;判88歲老董洪宗喜2年,蘇姓廠長2年10月、謝姓採購經理2年6月、廖姓副廠長無罪,可上訴。

對於使用逾期原料製造零食引發食安風暴,裕榮曾發出道歉聲明,指是同仁誤將逾期的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曲粉等原料存放倉庫,才導致誤用。

當時檢方查出,裕榮負責人洪宗喜、蘇姓廠長、謝姓採購經理、廖姓副廠長四人涉嫌從2014年5月間起,爲降低成本,放任員工自倉庫內領取已逾有效日期1至3年不等之製造「蝦味先」調味粉使用之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食品添加物及原料,及製造「發芽大豆養生粉(紅曲)」之原料紅曲粉後,製造「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大豆發芽養生粉(紅曲)」等五項產品。

檢方估算,裕榮以每包10元不等之價格,販售予不知情全臺百貨公司、超市、商場、零售業者,再轉售予不知情之通路商及不特定消費者,共賣出254萬8012包,以批發價格每包約10元計算,至少詐得2548萬120元。

事件爆發後,高市衛生局勒令裕榮暫時停業,並查扣2371公斤產品和原料、開罰720萬元。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一事不二罰,判衛生局敗訴並返還罰金,全案可上訴。

一審合議庭認爲,洪宗喜、蘇姓廠長、謝姓採購經理三人違反67罪犯行明確、罪證確鑿;廖姓副廠長則因檢察官舉證不足以證明犯罪、遭判無罪。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