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88會館之亂 郭哲敏起訴求重刑

「88會館」事件關鍵人郭哲敏。(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九合一選舉前,掀起「88會館之亂」的招待所負責人郭哲敏,被控洗錢新臺幣200億,逃亡海外9個月,今年8月於泰國落網被押解回臺,隨即遭收押。新北地檢署27日依賭博、銀行法、洗錢等多項罪嫌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同時聲請沒收16億元犯罪所得,並追徵其餘未扣得之犯罪所得。

至於郭哲敏是否與檢警司法人員有不當利益掛勾、是否有公務員包庇犯罪,仍由臺北地檢署偵辦中。

郭被控創立公司研發線上賭博網站「包網平臺」出租給大陸、香港與東南亞賭博業者,讓業者經營博弈,並提供出金服務,從中收取抽成,4年來獲利至少16億餘元,另涉及地下匯兌,並將其不法所得透過人頭公司轉爲合法收入,用來購買豪宅、跑車。

「88會館」案涉及多位政治人物、檢警明日之星至招待所飲宴,引發國人高度關注。

起訴書指出,郭2018年起以AE集團成立多個人頭公司,與小弟張旭升等人經營跨境線上博弈,架設「包網平臺」,有多項由集團研發或向其他公司承租的博弈遊戲,還有AE集團研發的出金系統,更有由AE集團組成的客服集團,功能齊全吸引賭博業者承租。

賭博業者向AE集團承租包網平臺使用權,預繳額度費用即可開通串接在平臺上的博弈遊戲與出金系統,集團則向賭博業者抽成結算盈利,由郭的大帳房杜韋蓁負責記帳。

郭哲敏爲使博弈的不法所得能使用,再利用AE集團地下匯兌,將不法利益匯回臺灣,並提供有需要匯兌的客戶使用,估計從事地下通匯4年、匯兌逾217億元,最後郭再以人頭公司等方式洗錢轉成合法收入,初估獲利16億餘元。

郭哲敏也利用購買臺北市中山區7000多萬豪宅、18筆價值共3億餘的桃園市八德區土地,以及超跑布加迪、藝術品等方式洗錢。另外檢方也發現他將不法所得拿去繳交信用卡費,2年卡費共2000萬餘,花錢驚人。檢方考量郭未坦承全部犯行,也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犯罪長達數年,嚴重破壞金融與法秩序,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另聲請沒收郭的豪宅、土地與虛擬貨幣泰達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