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喊話朱軍"涉性侵案"應公開審理且請本人到庭

本站娛樂專稿11月27日報道 27日晚,弦子公開庭審信息後再發文,要求朱軍親自到庭:性侵指控涉及到封閉空間中的兩人關係,指控雙方陳述記憶反應,都應該在法庭上呈現。2年前的庭審,朱軍就選擇不露面,交給律師代理

2018年事件爆發時,朱軍事件女實習生就向法院遞交起訴朱軍的材料,索賠5萬元。當天,她稱也收到朱軍索賠65.5萬元的起訴書。弦子選擇露臉發聲,她說希望有機會同時成爲原告被告。“哪怕有5%的可能性贏,都會冒險去做這個事情”。有媒體多次撥打朱軍代理人手機電話,均無人接聽。

隨後朱軍起訴弦子,與起訴麥燒同學名譽權糾紛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舉行,當事人弦子現身,朱軍卻未現身。

據悉,朱軍與麥燒同學名譽權糾紛案進行了證據交換。庭審結束後,朱軍代表律師離開法院時遭到大批媒體圍堵與追問,但均以“不方便”爲由拒絕回答。

19年1月,弦子還發文揭露朱軍方要求終止審理“性騷擾案”但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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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弦子/朱軍的詞條上了熱搜,要感謝關注。但我們希望得到關注,是因爲這個案件不止是關於個體,還關乎很多人:女性弱者權益和社會公正

開庭之前,我們最大的訴求不是勝利,而是公開審理與朱軍本人到庭。

要求公開審理,是因爲在我和朱軍雙方都要求公開審理的基礎下,拒絕公開庭審過程不合理,不該成爲慣例

要求朱軍本人到庭,性侵指控涉及到封閉空間中的兩人關係,指控雙方的陳述、記憶與反應,都應該在法庭上呈現。

在民事訴訟中,雖然被告並非必須到庭,但也有離婚、撫養權關係這樣的例外,因爲此類案件涉及到對人身關係的判斷——這樣的判斷在性騷擾審判中同樣重要,因此指控雙方也應該到庭。

直到19年,民法典中才第一次寫入性騷擾案由,相比其他民事訴訟,性騷擾訴訟的判例可以說少之又少,還處於空白階段。正因爲如此,我才如此希望能在此案中爭取朱軍本人到庭————希望能以此案爲例,爲後來者爭取到更多程序正義

今天早上,著名央視主持人朱軍涉性騷擾一案女事人弦子在個人社交平臺中,發佈了開庭的時間信息,並表示開庭當日她會出席到場,也期望朱軍本人不要逃避。

據悉,2018年7月底,有微博名爲“麥燒同學”的網友爆料稱,著名主持人朱軍曾在4年前試圖性侵一名女實習生弦子。

8月,朱軍方發聲明斥該事件是謠言,並表示要採取法律手段處理。

10月25日,朱軍訴弦子和“麥燒同學”的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舉行。、

在性騷擾事件後,朱軍的形象大打折扣,開始逐漸淡出熒幕,也因爲結果沒有公開,朱軍的形象總算最大化地得以保留。

還記得主持人朱軍嗎?因“犯錯誤”離開央視,2年後成了這樣(來源:orig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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