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免錢牢飯 無業男披薩店縱火遭逮

劉姓男子涉嫌縱火,燒燬一家披薩店,目的竟是爲了吃牢飯。(馬瑞君攝)

41歲劉姓男子,因失業又居無定所,異想天開想犯罪入獄吃免錢牢飯,今天凌晨到復興路一家手工披薩店縱火,被依現行犯逮捕。

市警分局勤工派出所今天凌晨近3時許,接獲消防隊勤指中心報案,在南區復興路一家窯烤披薩店發生火警現場先行到達的消防隊員告知警方,消防車輛抵達案發現場時,見一名男子還在丟擲物品縱火。

消防隊員立即以縱火現行犯壓制該名男子,會同警方逮人,現場查扣作案用之紅色塑膠袋、藍色塑膠桶、透明塑膠罐,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訊問,查出他的身分是41歲劉姓男子,「爲什麼要縱火?」劉男都閉口不答,只說與店家並不認識,但是用汽油點火犯案

整個訊問過程中,劉男表現鎮靜及不時詭異傻笑,警方直覺行徑詭異,經酒測未測出有酒精反應

承辦警員試着安撫劉男情緒,讓他卸下心房再與他閒聊,劉男才說,因居無住所且加上無工作,真的覺得生活很累,所以想進入監牢吃牢飯,至少有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