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委正式成立! 林鄭月娥擔任主席...警務處副處長今宣誓

林鄭月娥任命劉賜蕙女士警務處副處長。劉賜蕙於3日宣誓就任(圖/翻攝香港政府公報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港府發言人3日宣佈,根據港版國安法,香港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香港特首林政月娥擔任主席,同時任命劉賜蕙爲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劉賜蕙於今(3)日宣誓就任。

根據香港政府3日通報, 林鄭月娥表示,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35年,表現出卓越領導才能、專業能力和堅毅精神。因此深信她能在此關鍵時刻,履行歷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國安委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巨集、海關關長鄧以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港區國安委的職責爲,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發言人也宣佈,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正式成立。該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長在徵得港區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至於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也已依照《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爲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政府發言人補充,「港區國安委將於稍後召開第一次會議全面推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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