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令宣誓效忠 擴及兼職僱員

香港國安法》通過後,要求所有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特區。圖爲2020年12月18日舉行的宣誓儀式。(新華社

香港特區政府自去年起,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近日出席立法會委員會會議時表示,截至4月1日,仍有129位正職公務員不予理會或拒絕宣誓效忠。「他們可被勒令辭職,相信會在數個月內得到處理。」同時,政府5月也將公佈非公務員條款所聘請的兼職人員宣誓安排,相關人員皆需簽署聲明及效忠宣誓。

言行違反《基本法》可革職

聶德權表示,政府公務員局提供的數據表明,截至今年3月底,新加入的公務員中約有6500人簽署效忠聲明;而2020年7月1日前入職的約17萬在任公務員中,「大部分已簽署聲明」。對於簽署聲明後的公務員,如果日後言行有違規行爲,將按照紀律懲處機制跟進,釐定罰則也會更嚴重,最嚴重是革職。他強調,擔任港府的公務員就要盡忠職守,支持政府施政,「即使在非工作場合也不應該說一些不符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話。」

但聶德權也指出,截至本月1日, 共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拒絕簽署或拒絕交回宣誓聲明 ,其中25人已經辭職,餘下大部分人因其解釋不被接納而遭停職。

若未能提供合理解釋,當局會嚴重質疑有關公務員,是否願意承擔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及是否適合留任。

聶德權說,在拒籤聲明者中,八成是按長期聘用條款進行聘用,兩成是按試用條款聘用,其中大部分是文職人員,小部分是紀律部隊職系人員。當局將加快程序在幾個月內要求他們離開公務員隊伍;從去年到今年2月,港府共有1519名公務員離職,數字與前年相當。辭職原因很多,包括個人健康或家庭原因等,不可能所有都與簽署聲明有關;至於拒絕宣誓效忠的公務員是否有外籍人士?聶德權則表示,印象中未有「非華裔人士」,但詳細資料暫不便透露。

醫管社福學校人員另作處理

聶德權表示,接下來政府5月將公佈非公務員條款聘請的人員宣誓安排,包括兼職、短期或臨時僱員。而對於醫管局、社福機構、學校等政府資助機構人員由於涉及不同聘請機制,也將另作處理。

對於參與2019年反送中事件的公務員,聶德權表示,公務員如果在試用期內被拘捕、被起訴,不需要裁決便會啓動程序終止聘用;如果被拘捕、沒被起訴,相關部門也會重新審視個人,判斷是否失去長期聘用他的信心。至於長期聘用公務員,一旦遭拘捕、落案定罪,將按紀律機制跟進,按情況革職或辭退,部分人已經自行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