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規 辦電話卡需實名制

辦理香港電話卡以後將採實名制。(圖/東網)

香港政府今日(六月一日)公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決定,訂立《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以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保障健全的電訊服務通訊網絡的安全,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罪案

香港商務經濟發展局局長騰華說:「今年一月我們就引入用作人對人溝通的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展開爲期七個星期的公衆諮詢,在收到的意見中,逾七成持份者表示支持,部分就推行細節提出了有用的意見。我們在考慮所有意見後,作出了優化安排,包括放寬可登記的儲值卡數目上限和延長推行登記制度的過渡期,以迴應持份者的意見和照顧企業運作上的需要,確保有效和順利實施實名登記制度。」

據香港政府公告,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主要優化安排如下:

(一)放寬登記儲值卡數目上限及個人和企業用戶有不同上限:個人用戶方面,登記預付儲值卡上限將由原先建議的最多三張提高至最多10張,按《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登記的企業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最多25張儲值卡。

(二)延長登記制度的推行時間表:登記制度將會分階段進行,給予各方較長的過渡期。第一階段讓電訊商建立登記系統的時間,將由原建議的120日延長至約180日,讓他們有更長時間準備;第二階段讓現行儲值卡用戶向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的時間,則由原建議的240日延長至360日,讓現有用戶有更充足的時間進行登記。

邱騰華表示,《規例》在今年九月一日生效後,電訊商會按《規例》要求在第一階段建立登記系統。這段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的方式使用電話卡服務,無需即時進行實名登記。

第二階段會於2022年3月1日開始,市民由當日起才需要開始進行登記。屆時,所有新的用作人對人溝通的電話卡(包括新的預付儲值卡及上臺月費服務),都要先實名登記纔可啓用。儲值卡現有客戶則須於360日的寬限期內,即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現有上臺月費服務的用戶無須向電訊商再登記,除非他們「轉檯」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才需要按《規例》登記。有關登記制度的詳情可瀏覽網頁

爲確保《規例》順利執行,通訊事務管理局會繼續與各電訊商保持溝通,並擬備指引,具體解釋及闡述《規例》的要求,讓電訊商更容易掌握《規例》實施的要求。有關指引會在《規例》實施時同步生效。

《規例》將於星期五(六月四日)刊憲,並於六月九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以期於今年九月一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