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光電業者收1400萬 民進黨口湖鄉長羈押

民進黨雲林口湖鄉長林哲凌,藉職權綠能業者索賄,將部分賄款購買黃金,圖爲辦案人員搜索查獲2條重達1公斤的金條。(調查局提供)

民進黨籍雲林縣口湖鄉長林哲凌(見圖),藉職權向綠能業者索賄,將部分賄款購買黃金。(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籍雲林縣口湖鄉長林哲凌,涉嫌自2019年10月起,利用光電系統業者在土地取得與施作期間遭地方居民養殖業圍路抗爭時,假藉職務太陽能光電業者索賄1400多萬元,檢調單位動員80多人同步突襲搜索口湖鄉公所等22處所,約談林哲凌、白手套黃女等13人,訊後林哲凌與白手套黃姓女子27日遭聲押禁見獲准。

綠能產業是當前政府力推的政策,本案是調查局執行「強力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專案」下,鎖定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的犯罪集團,所查獲貪瀆不法案。調查局航業調查處28日發新聞稿曝光本案,草稿內容原指林哲凌假藉權勢,強索金錢,是「綠能蛭蟲」,惟最後定稿沒有綠能蛭蟲等內容。

航調處調查,林哲凌得知有投資漁電、農牧共生太陽能光電系統的業者,在口湖鄉土地取得及施作期間,易遭遇民衆圍場堵路抗爭,遂勾結土地開發商、在能源公司掛名的黃姓女子要求業者交付賄賂,他願以鄉長身分居中解決圍場抗爭問題

據瞭解,光電業者遇到地方居民、養殖業者抗爭時,便由黃女向業者索賄,每次1、20萬到百萬元不等;另有兩家綠能業者爲順利投資營運,各自交付400萬、350萬賄款,事後林哲凌即召開協調會平息抗爭,檢調查出林除大筆揮霍不法所得,部分賄款還存放陳姓女友帳戶,再指示陳女分別轉投資證券外匯、黃金買賣,好隱匿不法所得

航調處去年接獲舉報,與臺中市調處、雲林縣調站中機站組成專案小組,27日在雲林地檢署黃立夫檢察官指揮下,搜索口湖鄉公所、林哲凌住處銀行保險箱等22處,查扣相關帳戶,還有1公斤重的黃金2條,相關資產共1400多萬元,明顯與鄉長收入不相當。還約談林哲凌、黃女、陳姓女友人等13人到案。

檢察官復訊後,認爲林哲凌、黃女、陳女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有逃亡或勾串之虞,向雲林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訊後裁準林、黃收押禁見,陳女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