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內襲胸又吐口水 驗DNA狼男遭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黃姓男子涉嫌趁女子走進暗巷時,伸手襲胸並朝女方臉部吐口水,檢警口水殘留DNA逮捕黃男到案,臺北地檢署3日偵結,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檢方公佈的起訴書指出,29歲的黃姓男子去年4月13日下午5時許,在臺北市重慶南路餐廳前,見被害女子走進巷子裡,趁機伸手擠壓她的左胸部,並朝她臉部吐口水後逃離現場被害人報警處理。

檢警依監視器畫面逮捕黃男到案,檢察官審酌被害人的夾克上有黃男的口水殘留DNA,認定他犯案明確,依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