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前男友吃醋發怒…她色誘男同事上牀!辯「遭2次性侵」提告

女子爲了要讓男友吃醋,竟然勾引男同事上牀。(意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女子控訴林姓男同事趁她吃完減肥藥昏昏欲睡性侵她,4天后又趁她酒醉不醒人事再度性侵得逞。然而林男辯稱,該女子是利用性愛刺激前任男友,故意要讓前男友看到兩人裸身躺牀上,且沒有求救意圖,因此臺中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針對女子控告,林男到案說明表示兩人的確在今年4月26日發生關係,但每次都是兩情相悅,而且都是女子主動開門讓他進房間,事後還被詢問要不要過夜,隔天再離開。30日那天,女子向林男訴苦已經和男友分手,但林男懷疑女子此舉根本是想引起前任男友的注意,讓對方吃醋。

女子的前男友到案供稱,4月30日那天去找女子時,確實看到林男躺在她的牀上。前男友詢問「他是誰?」女子還回:「既然已經分手,那就不關妳的事情!」

前男友表示,女子當下的意識相當清楚,也沒有向外人求救的企圖,認爲女子應該是刻意勾引與林男上牀發生關係,想讓他吃醋憤怒。

女子提告後經檢方傳喚,兩次均未到庭,查閱驗傷單也未診斷出下體有受傷,因此臺中地檢署認定林男性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