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約玩手遊! 男大生硬上猛拍 正妹爆哭:他還指定姿勢

林男與湘湘相約租屋聊天手機不料他一時興起竟不顧女方反對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臺北報導

林姓男子透過Dcard認識少女湘湘(化名),聊天3個月後,2人相約到林男租屋處聊天玩手機,當日下午4點多林男見時機氣氛正好,在主動親吻湘湘嘴脣後,直接伸手脫去湘湘內衣,不顧她反對開始亂摸,後來還命令湘湘擺出他喜歡的性愛姿勢,拿手機照相錄影留存。士林地院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2月,仍可上訴。

林男與湘湘2017年12月在Dcard上認識,2人2018年3月相約林男租屋處聊天玩手機,過程雙方相談甚歡,林男一時剋制不住自己,先主動示好親吻湘湘,接着慢慢脫去她全身衣褲,將自己壓在女方上面,過程中還不顧湘湘哭泣反抗,逼迫她配合演出,擺出特定性愛姿勢,再自行用手機拍照留念,以強暴方式性侵得逞。

法院審理時,林男表示2人發生關係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進行,過程中在換姿勢時也都有詢問過湘湘意願,她沒有拒絕直接照做;而拿出手機拍攝照片單純是因覺得湘湘很漂亮,想拍下來與她分享。林男的辯護人更向法官稱,由於事後湘湘還給林男載到捷運站,可見2人並無厭惡對方

湘湘則於法庭上難過表示,確實有同意讓林男親她,但沒有同意讓男方進一步侵犯,而且當林男伸手欲脫她衣服時,她有緊抓住自己的上衣反抗,隨後她還無奈坦言,自己在替林口交時,還被強迫屁股朝向林男臉部(即俗稱的「69姿勢」)。

法官審酌,將林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而就拍攝性愛照片一事,則是依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未遂罪,判處3年8月。兩者依法並判。

►偷偷分享少女秘密

【更多新聞

美化財務報表掏空公司20億!國內LED先驅「揚華科技負責人判刑14年

基隆市調和街驚見三樓高水柱! 污水管遭挖破道路瞬間成小河

►爲攔小英車隊屏東反年改示威失控傷警!4退休軍警遭判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