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年菜須標明誰烹煮 最高可罰150萬

▲超商年菜開跑,行政院消保處將網購年菜納入定型化契約規範新制最快明年初上路。(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劉盈盈、黃健綸臺北報導

越接近年底,超商開始推出年菜預購,爲了搶商機,各大超商都請來名廚合作推年菜,但實際上大多是由名廚設計食譜技術指導,再委由餐廳工廠烹煮,這部分和消費者的認知上有差距。消保處新規定,103年開始DM上都必須註明清楚,誰設計食譜,又由誰執行烹煮,如果沒照實註明,最高可罰150萬。

名廚要出席活動又要代言產品阿基師阿發師名氣旺,2人都不約而同的成了超商年菜的封面主角,但他們真的有空一道道親自料理幾千幾萬份訂單嗎?其實DM上的角落有小小一行字是「委託餐廳或工廠生產」,但對比大大的名廚照,仍然相當容易誤導消費者,因此,消保處祭出新規定,103年開始超商的年菜是誰開食譜、誰技術指導、誰真正烹煮等,都要寫清楚,否則可罰6萬到150萬元。

阿發師舉雙手贊成,他認爲,文明國家本來就要寫清楚,這纔是對消費者最好的保障。他說,「我們製作年菜時都有配合的工廠,製作時要有2次到3次的溝通。如果是沒有配合過的工廠,第一次合作時,至少要討論4到5次。 」

新制上路後,也保障消費者網購年菜如果發現產品內容物和標示不符,即使產品已經拆封,7天內一樣可以要求退貨。爲了避免消費者花大錢卻買到「僅供參考」的年菜,超商業者強調會全力配合,未來DM每張圖片上都會打上委任專業團隊製作,名廚技術指導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