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集體涉貪 新北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 3校長遭確定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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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教育界最大丑聞」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時任校長的義學國小蕭道志、江翠國中黃耀輝及新埔國小張萬隆今年9月遭判囚定讞,行政究責部分,懲戒法院第一審將3人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3人提上訴遭駁回確定。

這起臺灣杏壇最大丑聞爆發於2011年間,當時因中和區積穗國小發生營養午餐的餐桶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主動偵辦,查出有10家團膳廠商於年度投標前涉行賄校長,得標後另依師生用餐人數支付回扣,換取供餐不被刁難或出現缺失時能大事化小。

檢方查出38名中小學校長 、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其中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 ,今年9月15日最高法院針對劉創任等6校長判刑確定,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 機制,另4人撤銷發回更審。

其中將時任二重國小校長劉創任判 刑1年10月、樹林高中校長張世明判4年2月、新興國小校長張崇仁判 3年7月、義學國小校長蕭道志判4年2月、江翠國中校長黃耀輝判2年 4月、新埔國小校長張萬隆判2年2月定讞。

新北市政府將蕭道志、黃耀輝、張萬隆移送懲戒部分,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爲,蕭道志等人的行爲重創公務員清廉形象,爲維護公務紀律,懲戒撤職並各停止任用2年,3人不服提上訴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