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犯人再逃死刑 王琬諭夫婦發五百字聲明

燈泡王婉諭。(中時資料照片)

震驚社會的小燈泡案今日判決結果出爐,犯人王景玉高院一審今判王男無期徒刑,可上訴;對此,小燈泡的母親、準立委王琬諭對判決相當失望,並在臉書上丈夫發出共同聲明,表示將繼續致力於構築社會安全網,不讓這樣的悲劇再度發生。

聲明全文如下:

感謝高等法院合議庭對本案的審理

這是困難的案件,難的不只是法律適用與解釋,還包括背後價值的取捨。

身爲參與刑事程序被害者家屬,我們不認爲,本案第四次進入法院,就會讓判斷難度降低。

今日,我國司法機關認爲無期徒刑較爲適當,我們夫妻謹表尊重,也將仔細閱讀判決內容後,請律師做出法律上的迴應。至於檢察官對於判決理由的想法,我們也期待聆聽。

在此,再次向各位關心小燈泡案的朋友說明,我們在意的,從來不只是訴訟程序裡,對被告評價犯行懲罰

更多時候,我們更希望致力於防免悲劇的再發生,並且保護更多的孩子

我們瞭解到,要透過個人家庭社羣政府的努力,提升社會安全以及追求社會共好,才能去儘量接住一個個非行青年乃至中年人,讓此類弱凌幼的案件,可以消失於社會。

針對判決結果,我們沒有失望的情緒、也沒有血淚的控訴,然而,這絕非是我們理性冷靜。

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冷靜過,如同悲傷不曾停止,只是,爲了更多的孩子,我們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力量,在每一個社會安全錯漏環節,努力糾錯、全力改正,承諾永不止息的努力,並以此回報小燈泡給我們夫妻的愛。

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

王婉諭、劉大經

共同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