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誆投資詐女網友22萬 父還嗆:害丟工作就不還錢

葉姓消防員投資真詐財。(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葉姓消防員在網路上認識詹姓補習班女老師見面謊稱朋友投資期貨月息高達5%,還以自己是公務員博取信任詹女先後共給他22萬元投資,但11月底發覺不妥要求退錢,葉男拒退還搬出父親拖延時間,恐嚇如果兒子丟了工作,錢也不還了,氣得詹女控告他詐欺。

警方調查,34歲的葉男原任職於臺南消防局新化分隊,後來因投資金錢糾紛,去年2月調至新北市消防局土城頂埔分隊,12月初以換工作賺更多錢辭職。

據瞭解,今年10月葉男在PTT交友板認識31歲的詹女,出遊時騙稱投資期貨,月息高達5%,獲利甚高,詹女前後共拿出22萬給他投資,11月底反悔要求退錢,但葉男以週轉不靈拒絕。

詹女一狀告上新北市消防局,這才知道葉男是假投資詐財的老手,他被強制扣薪、記過處分,甚至推給父親處理,詹女憤而提告對方詐欺,葉父還恐嚇她若害兒子沒了工作,錢也不還了。

律師表示,根據刑法,侵佔他人財物,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具有公務員身分,則會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