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萬長特別費案 查無不法

總統蕭萬長遭檢舉在陸委會主委行政院長任內涉及特別費案,特偵組調查認爲,蕭特別費支出均在支用範圍內、覈銷無異常,並且蕭沒有提供私人消費或蒐集他人不實發票覈銷詐領情形,查無不法事證,昨天簽結。

特偵組偵辦二百卅九名首長特別費案,迄今已有九十五名被告結案,尚有連戰、吳敦義陳水扁臺北市長任內)等一百四十四人未結案。

特偵組指出,蕭萬長的特別費案有兩部分,分別是陸委會主委期間的一百八十筆、金額卅四萬三千元、行政院長期間有九百四十六筆、金額八百六十九萬餘元。特偵組經清查支出明細及憑證,認爲未涉不法,偵辦期間沒有傳喚蕭調查過。

特偵組說,前檢察總長陳聰明「特偵一班」共有四十五名被告結案,其中呂秀蓮廿人被起訴、蘇貞昌四人不起訴、緩起訴五人、簽結蔡英文七人、發交一審檢方偵辦有李進勇九人。

另外,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在金改弊案高院上訴審開庭時表示,特別費除罪化應國務機要費納入,因爲國務費是最早的特別費,是歷史共業起源。他並稱特別費除罪化是爲了馬英九總統所安排,特別費的案子若再繼續辦,馬英九明年卸任時,可能也脫不了關係

爲了證明選舉錢沒有放進自己口袋,扁昨天下午聲請傳喚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前臺聯黨主席主文、立委柯建銘作證,三人均證實在選舉時有拿過扁的捐助,但對錢的來源,均表示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