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之亂】亂丟蟑螂 北市環保局:最高可罰6000元

餐廳遭丟上千只蟑螂。(臺北議員王欣儀研究室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義警中隊昨晚在中山區某餐廳餐敘,餐廳櫃檯遭人丟擲上千只蟑螂,北市環保局4日表示,刑事優先於一般行政罰,但警方若把案件移給市府,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可處6000元。

昨晚8時許,有人帶着2袋共上千只蟑螂朝餐廳櫃檯丟擲,蟑螂破袋而出四處亂竄,嚇壞不少在場的人,出席參加的市議員王欣儀見狀事後說很噁心、很誇張。環保局長劉銘龍今赴議會工作報告,議員陳建銘詢問不管丟蟑螂或丟老鼠,是否有開罰?

劉銘龍迴應,該案是意圖恐赫,處理原則是刑事優先於一般行政罰,若單純按環保罰則處理,可依《廢棄物清理法》對行爲人開罰,可罰1200至6000元,警方若認爲有違反法令,移給市府就會開罰,另外今天清潔隊也有到餐廳噴藥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