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的復仇!派出所長遭爆婚外情還有「小四」 下場慘了
1名女子今天在臉書地方社團,自曝與已婚的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猴硐派出所陳姓所長有婚外情,陳還劈腿另名女子,「懇請警方正視此事,避免更多女生受害」。警方表示,接獲女子檢舉並調查屬實,陳男記過2次,調非主管職務。陳男今天手機關機,記者尚未能聯絡上他。
1名女子今在臉書「瑞芳大小事」貼文,指她與陳姓所長自2020年1月21日交往至2025年1月,兩人是從網路遊戲認識,陳說一直以跟太太相處不和睦,想找感情慰藉,造就兩人不正當交往。陳從板橋調任瑞芳期間,多次利用休假跟她約會,還「破解太太的手機定位」。
這名女子說,交往的第1年,她發現陳還有劈腿另1名女生,對她說是酒店妹,只有肉體關係,但卻交往2、3年,與跟她交往時間重疊8、9個月。她與已婚男子交往的事被家人知道後,陷入身心煎熬,決定分手。沒想到陳在分手後將她「封鎖」,聲稱她威脅他,她和家人不斷到對方凌遲。如此不公不義之事,不該官官相護包庇,懇請警方正視,以正警紀。
瑞芳警分局督察組長陳世偉表示,1月14日接獲這名女子檢舉陳男不當行爲,調查後認定陳男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當感情交往處理要點」,並依規定記過2次,提報教育輔導及調整非主管職務,並不護短。分局重申警察人員應恪守紀律,秉持廉潔自律原則,對於任何違反警紀行爲,都將秉持公正立場嚴格處理,絕不縱容。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猴硐派出所陳姓所長有婚外情,警方依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當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記過2次,提報教育輔導及調整非主管職務圖/翻攝自GoogleMap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猴硐派出所陳姓所長有婚外情,警方依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當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記過2次,提報教育輔導及調整非主管職務。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