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家導入行動支付 享營業稅優惠

爲衝刺我國2025年整體行動支付達到90%並擴大掌握地下經濟稅基目標,財政部自2018年初訂立「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小規模營業人若導入電子支付,且符合三大適用條件(導入行動支付、接受兩家以上行動支付金流服務、同意提供銷售額資料給稽徵機關),就可享有營業稅優惠稅率。

只要小規模營業人符合三大條件,即使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也可適用查定課徵1%營業稅優惠至2025年底,至今約有5千家小規模營業人申請。

隨着國內疫情趨緩,各項振興消費措施陸續推出,高雄國稅局指出,小規模營業人如申請導入行動支付,不僅可免去找零,避免收到僞鈔、減少現金保管等風險,更能減少近距離接觸,搭配振興五倍券綁定行動支付,搶到擴大消費的商機,好處多多。

舉例來說,假設自行創業小商家A在2019年導入行動支付、適用1%營業稅,近一年每月營業額約20萬元,則每月營業稅額爲2千元。

但一般商家每月營業額20萬元多適用一般營業稅率5%,每月營業稅額爲1萬元,稅額較導入行動支付的小商家多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