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童見爺爺友人嚇閃躲 母問出真相崩潰獲賠100萬

臺南地院。(中時資料照)

臺南一名就讀小五女童,看到爺爺一名方姓友人,嚇得拚命閃躲,媽媽覺得有異,經詢問女兒才說出真相,原來現年60歲的方男,至少對女兒非禮摸胸10次,害女兒年紀輕輕就罹患輕度憂鬱症,憤而對方男提告,方男事發後以100萬與女童家人達成,臺南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共10罪,各處7月徒刑,應執行1年6月,緩刑4年。

據瞭解,方男常會給女童零用錢,還帶她到住家附近的小吃店,被女童媽媽提告猥褻後辯稱,是因疼愛她纔給零用錢,自己從來沒有摸過女童,給錢不是爲了要摸胸。女童在檢警調查時指出,方男至少摸他胸部20次 ,可是對方沒有威脅她,自己也沒主動開口要錢,由於查無其他證據佐證, 檢方基於罪疑唯輕原則,認定其行爲次數爲10次。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臺南地院審酌方男明知女童年幼,對於性自主能力未臻成熟,竟無法剋制己身情慾,加以進行猥褻行爲,對其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惟念方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女童及家人達成賠償以100萬元和解,最後依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共10罪,各處7月徒刑,應執行1年6月,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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