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任內第2次!法務部10天前才提「逐步廢死」 翁仁賢20:40伏法槍決

翁仁賢記者比中指。(圖/記者吳銘峰攝,下同)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桃園市男子翁仁賢2016年除夕刻意縱火,燒死6名至親案經上訴後由最高院判處死刑。對此,法務部證實,翁仁賢已於晚間8點40分在臺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這也是總統英文任內第2次執行死刑。其實3月23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才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部長蔡清祥進行專題報告,法務部定調,廢死仍爲我國長期努力方向,不過火速選在愚人節、清明連假前夕執行死刑。

法務部晚間向《ETtoday新聞雲》證實,翁仁賢於今日槍決伏法。本案54歲的翁仁賢在家中排行老幺,卻於2016年2月7日的大年夜,趁家中10人圍爐時,以事先裝好汽油的保特瓶、牛奶罐潑灑三合院縱火,導致年邁的父母、姪子、姪媳與外籍看護當場生火窟。

翁仁賢逃亡5天被逮,被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親屬等罪,提起公訴,但翁開庭時多次辱罵法官「Fuck You」、「恐龍法官」、「胡說八道」、「丟人現眼」,甚至嗆家人、對媒體比中指。

案經上訴,最高院認定,翁仁賢預謀殺害親人,對遺屬造成難以走出的痛苦及傷害,且家屬不肯原諒翁仁賢,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表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殺父母、割孩童頭顱天地不容」。不過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年3月23日纔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表示,臺灣目前朝向「逐步廢除死刑」,當天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則認爲,那麼刑法應該增加「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鄭運鵬並提議政府發動廢死公投,「每10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