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豬豪宅蓋泳池 北市限30天拆除

小豬羅志祥遭爆在住家屋頂平臺擅自增設游泳池北市建管處1日查證屋主檢具資料,發現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不符。(臺北市建管處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藝人「小豬」羅志祥,砸2.7億購入2戶北市內金湖路的豪宅,打算在頂樓加蓋露天游泳池,動工後引發住戶反彈,目前暫時停工。北市建管處1日派員會勘,由於小豬外出不在家,建管處依小豬提供照片研判,頂樓加蓋爲長9公尺、寬3公尺、深1.5公尺的違建泳池,要求30天內自行拆除,否則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

小豬繼4月遭舊愛周揚青爆料私生活淫亂,形象重創,致演藝工作停擺後,兩年前購入2戶「文心AIT」豪宅,前天被爆出他有意在位於頂樓25樓和24樓打通的豪宅,加蓋露天游泳池。動工後物業管理公司發現可能違法,緊急喊卡,讓小豬相當不高興,此事爆出後也引發住戶強烈反彈。

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說,昨派員前往現勘,小豬不在家,但有提供照片,經調閱建物使用執照平面圖說,研判頂樓角落游泳池爲違建。該泳池推估長9公尺、寬3公尺、深1.5公尺,尚未使用,後續會再派員前往實際丈量。查報隊說,這樣大小的泳池應無法游泳,只是一個大浴缸

洪德豪指出,該泳池已以違章建築查報處分,要求違建人在限期30天內自行拆除,否則即依規定強制拆除,並收取拆除費用。

他說,依《建築法》規定,游泳池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游泳池應依建築法規定,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經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後才能合法使用。

查報隊還透露,以往抓到頂樓違建大多是蓋鐵皮,或爲防雨漏水搭建棚架,近年來未曾發現有住戶在頂樓蓋泳池,小豬的情況滿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