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卓因何被查?長期任職雲南,曾是秦光榮下屬|反腐記

(原標題:肖卓因何被查?長期任職雲南,曾是秦光榮下屬|反腐記)

被宣佈接受調查之前,肖卓已被免職,其仕途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多有交集,是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行動中最新落馬的高官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再次週末“打虎”。2020年10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稱“最高檢”)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最高檢檢務督察局原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肖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肖卓曾湖南、雲南和最高檢三地工作,在湖南與雲南任職期間,其仕途軌跡與“大老虎”秦光榮多有交叉,曾是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的下屬。

當前,正值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的查糾問題攻堅期,肖卓成爲該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落馬的政法系統高官中最新的一個。

長期任職雲南,免職當月被查

現年52歲的肖卓是湖南隆回人,其仕途也從家鄉湖南起步。

1990年8月,肖卓參加工作,先後在湖南省長沙市南區區委、長沙市委辦公廳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委辦公廳工作。

1998年11月,肖卓擔任湖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級秘書。三個月後,其職務再次變動,成爲湖南省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這也是他在湖南的最後一站。

1999年6月,肖卓離開家鄉湖南,調任雲南,擔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2000年4月,肖卓進入雲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擔任副主任兼雲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長。不到一年後,其轉正成爲雲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2004年11月,肖卓擔任雲南省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7年5月,肖卓進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擔任副檢察長一職。

2011年1月,肖卓成爲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躋身正廳級,並隨後成爲常務副檢察長。在此任職五年後,2016年5月,肖卓轉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調任上述新職僅3個月後,肖卓的職務再次變動。2016年8月,肖卓調任中央,成爲最高檢政治部副主任,離開了任職17年的雲南。

2017年1月22日,肖卓以最高檢政治部副主任的身份接受了“最高檢廳局長系列訪談”,解釋回答政法隊伍建設的相關問題,並表示“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2017年6月,肖卓出任最高檢監察局局長。在2018年3月8日的兩會網絡訪談中,肖卓介紹了最高檢組織開展系統內巡視工作的做法,稱要“力爭開好局、起好步,重整行裝再出發,紮實做好2018年巡視工作,爲未來五年系統內巡視工作順利推進奠定堅實基礎,推動檢察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向縱深發展”。

2018年12月,肖卓轉任最高檢檢務督察局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據最高檢官網顯示,檢務督察局承擔對各級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決定的情況進行督察;承擔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檢務督察工作有關政策;承擔最高檢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020年10月,肖卓被免職,並於免職當月被查。

從湖南到雲南,長期是秦光榮的下屬

肖卓在湖南與雲南工作時,長期是“大老虎”秦光榮的下屬。

1993年至1998年間,秦光榮擔任長沙市委書記,並於1994年成爲湖南省委常委。此時的肖卓仕途剛剛起步,在長沙市南區區委、長沙市委辦公廳、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委辦公廳等部門工作。

1999年1月,秦光榮調任雲南,擔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5個月後,肖卓也同樣調任雲南,擔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成爲秦光榮的下屬。

2003年1月,秦光榮擔任雲南省副省長一職,並於2007年1月轉正。肖卓也同樣一路升遷,於2007年5月升任雲南省人民檢察副檢察長。

2011年8月至2014年10月期間,秦光榮擔任雲南省委書記,成爲當地一把手。而此時的肖卓則一直擔任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並最終成爲該院常務副檢察長。

2019年5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秦光榮也成爲正部級官員主動投案第一人。

2020年9月10日,秦光榮受賄一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秦光榮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股權轉讓、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在18年中受賄2389萬餘元。秦光榮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此外,肖卓落馬的一個背景是,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正在推進中。

7月8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在京召開,宣佈啓動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成立“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公室”,由中央政法委秘書長陳一新擔任辦公室主任。陳一新在會議上表示,教育整頓試點是一項緊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務,必須大膽探索實踐,敢於動真碰硬,要在全國政法系統開展一次“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

在上述會議中,陳一新表示,此次試點工作是接下來三年全國政府系統教育整頓工作的前奏。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將在取得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自2021年起自下而上逐級在全國政法系統鋪開;到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任務。

自上述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已有多位政法系統高官落馬。2020年8月18日,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被查,成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第一個落馬的省部級高官。此外,也有多位省管幹部被查,江蘇省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嚴明、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賈小剛、山西省高院原常務副院長樑權等均在此次行動期間落馬。

10月16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第二次交流會。陳一新強調,試點地區在教育整頓試點第二環節強化思想和政策引導,敢於動真碰硬,善於觸及要害,不斷創新舉措,查糾問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他還表示,要“再接再厲抓好查糾問題環節工作,嚴格依法依紀,在清除害羣之馬、整治頑瘴痼疾上再發力,確保圓滿完成試點工作任務,爲明年全國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提供可鑑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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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打虎節奏不停!最高檢巡視辦原主任肖卓被查

今天(10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原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肖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記者注意到,這也是公開通報中爲數不多的最高檢落馬官員。肖卓此前履歷長期在湖南、雲南,曾在雲南政法系統工作近20年,2016年進入最高檢後,先後擔任政治部副主任、巡視辦主任等職,參與了最高檢的多輪巡視工作。他曾表示,“疾在腠理”的小病不治,演變成“疾在骨髓”的大病,再想去治,付出的代價就大了。

43歲被明確爲正廳

肖卓1968年12月生,1990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湖南省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級秘書,湖南省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

1999年6月,肖卓調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進入政法系統,此後在雲南政法系統任職17年。先後擔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等職。

2011年,43歲的肖卓擔任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明確爲正廳級。

2016年5月,肖卓從檢察系統調至法院系統,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3個月後,再度履新,赴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曾表示“小病不治,演變成大病,再想去治,付出的代價就大了”

到最高檢任職後,肖卓先後任政治部副主任、監察局局長、檢務督察局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等職,參與多輪巡視工作。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肖卓在訪談中介紹了最高檢組織開展系統內巡視工作做法,他表示:在巡視中,把發現問題作爲巡視工作的生命線,推動解決問題作爲巡視工作的落腳點,及時將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分類處置,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懾和警示。

此後,2018年4月和10月,最高檢分兩輪組織11個巡視組,先後對重慶、浙江、內蒙古、青海、江蘇、湖北、湖南、雲南、陝西9個省級檢察院和最高檢機關服務中心等4個廳級單位黨組織進行了系統內巡視。

《檢察日報》曾就兩輪巡視整改的做法、特點進行深入採訪,提出有的省份表面化、形式化的傾向,以及整改責任界定不清等問題。

對這些問題,肖卓在接受採訪中表示,問題浮上來不見得是壞事。現在讓它“冒泡泡”,要比以後“冒”更可控。現在“冒泡”,還可以邊“冒”邊解決,如果現在不“冒”,以後再“冒”就是大“泡”,那會讓人措手不及。“疾在腠理”的小病不治,演變成“疾在骨髓”的大病,再想去治,付出的代價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