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承泰/見樹不見林的荒謬劇

▲陳時中要求衛福部政風調查彰化衛生局。(圖/記者屠惠剛攝)

薛承泰臺灣大學教授

最近有兩則新聞吸引了我,相信也引起了許多民衆的疑惑。第一件是防疫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要求衛福部政風調查彰化衛生局,第二件爲高院二審時推翻了一審的無期徒刑改判無罪的殺母案件。這兩件事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見樹不見林」,也就是,只抓住一個論點而缺忽略了更大的目的與意義。

第一件事情多少和臺灣防疫成功的迷思有關。確實,到目前爲止,新冠病毒的確診與死亡人數都很少,我國表現相當傑出。可是,這些漂亮的統計數字,不完全是因防疫措施的成功,也關係到計算方式。乃因我國並沒有進行普篩,在入境時只要沒有症狀,只須進行14天的隔離自主管理;一旦採檢母數小,確診人數就會少,而感染者黑數存在的機會就高。

彰化衛生局檢疫出一位自美國返臺少年「確診」,由於他是在居家檢疫期間在無症狀情況下要求檢疫才被發現的,指揮中心認爲此舉違反「有症狀才採檢」的政策,纔要求政風調查。如果今天世界各國疫情降溫,我國不採普篩而繼續以隔離爲主的做法是站的住腳的,而且每天還可以減少420萬的開銷。可是,情況似乎不是這樣,且在此之前,已經發生幾個案例,都是因爲離開國境後,才被發現爲確診。這些案例當然會引發國人警覺,有地方政府願意跳下來,即應鼓勵纔對,不是嗎?

況且,臺大公衛學院與彰化縣合作,進行萬人抽樣採檢,雖然結果尚未公佈,消息已經透露,臺灣並不是那麼幹淨。這個消息以及少年的確診,或許對於指揮中心的形象帶來衝擊,但這畢竟是少數人的感受;若從好的方面來看,這些案例提供了更寬廣的視角,可彌補我國的防疫漏洞,豈可以違反中央作法之名來進行調查呢?難怪會被外界說成是「國王的新衣」!

▲33歲的兇嫌樑男審判無期徒刑,但二審判決出現逆轉判無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第二件事發生在前年十月,對於人們的感受衝擊更大。毋庸置疑,殺母是逆天的行爲,遑論其手段的兇殘,砍了親生母親37刀並割下頭顱,拋棄於住家中庭!高院法官引用刑法19條當中「行爲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者,不罰。」吸食安非他命「致不能辨識其行爲」,那麼,喝的爛醉難道不是如此嗎?喝酒開車肇事,能不罰嗎?消息出來,在第一時間,大家都會做如此聯想,不是沒有道理的。

再說,法官怎麼可以把殺母的過程,簡化成一些彼此是獨立沒關聯的行爲呢?那位不肖子,總知道甚麼是安非他命,也知道如何去取得,也知道吸食過後對自己行爲的影響,這些行爲難道也是「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情況下所爲?沒有這些行爲,怎麼會有接下來的弒母?我不知,法官有沒有去了解平常他是如何對待母親?平日的行爲以及和家人的關係,又是如何?這些都可能是「犯意」的來源。

很巧,同樣一天發生一位患有精神妄想老婦人,因長期照顧丈夫,爲了解脫,持榔頭將丈夫殺害。她犯後自首,法官仍依殺人罪判了兩年八個月。另一位長期失業的兒子,和母親爭執失手令母親窒息身亡,被判了無期徒刑。從這三個案子比較,吸毒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爲成爲了免罪金牌,這不僅失去對犯行懲罰,更成爲社會教化反面教材

新冠病毒肆虐好幾個月了,全世界的科學家至今都無法瞭解這個病毒怎麼來,怎麼去?科學論證有它的極限,如何判定犯案的當下是否喪失心智?是否無法分辨行爲?具有高度的困難,所以法官不能拘泥於一個無法完全確認的論證,來影響了整個案件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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