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楷莉告前夫顏冠得 獲賠50萬

主播薛楷莉指控前夫顏冠得與簡姓女子通姦,提告求償。臺北地院今認定顏冠得偷吃3次,判他應賠薛楷莉新臺幣50萬元。

薛楷莉與顏冠得結婚9年後,去年爆出顏男網友簡姓女子發生婚外情薛女控告顏男和簡女妨害家庭、簡女涉嫌誹謗,同年雙方協議離婚。刑事部分,顏冠得被臺北地院依通姦罪判刑3月。薛楷莉主張,顏冠得行爲造成她精神痛苦,求償200萬元。

判決指出,顏冠得坦承與簡姓女子通姦發生3次性行爲。他辯稱,事後已獲薛楷莉原諒,他後來也買名牌包和表相贈,還匯了40萬元,薛楷莉不能另外又求償。

法官審理後認爲,禮物匯款只能證明顏冠得想借此尋求原諒,但不能證明他獲得薛楷莉原諒;雙方離婚協議書裡只載明薛楷莉同意撤回刑事告訴,並未承諾拋棄民事求償權。

法官認定顏冠得行爲破壞夫妻生活安全、圓滿與幸福,審酌雙方財力地位,判決應賠償薛楷莉50萬元。10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