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忠/狂犬,咬到你了嗎?

文/葉文忠

「咬人」的「錢鼠」已經被證實感染第一型的麗沙病毒(Lyssavirus),這消息讓我震驚,心頭的烏雲也越來越大,那烏雲卻不是因爲被證實「第一型」。

臺東錢鼠確認感染「第一型」麗沙病毒,臺灣正式成爲狂犬疫區。(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到目前爲止,18只鼬獾感染哪一型,都還不知道,幾天來,狂犬病造成的恐慌,已經引發一波不小的動物災難,不只是寵物的災難,也是全國愛護動物者最黑暗的消息。大家心知肚明,誇大事情的嚴重,等於是讓人們有了對貓犬棄養的藉口,也讓公權力可以揮刀「斬」殺。「第一型」出現,「行刑」令牌接着就會拋出。

染病最可怕的不是多少病例感染,而是被誇大的「訊息感染」,斗大的標題「大爆發倒數計時」,感染每個人,彷彿抓狂的野生動物隨時會大舉衝入民間攻擊,以爲末世將至。屏東兩隻白鼻心,追車被打死;南投縣埔里鎮大城裡五隻流浪狗被毒死。「訊息病毒」來得又狠又毒,無辜被人「處死」的動物,也在大爆發。

今天爆發的狂犬病感染,截至目前,主要18案例都是鼬獾,許多流浪狗,未感染狂犬病,卻因狂犬病而死,新聞報導出來的已經如此,沒報出來的,不知已有多少冤魂。「狂犬病」這個名稱令人厭惡,莫名其妙的就把所有病源途徑指向了單一物種-狗,很容易讓人誤以爲只要宰了狗,就一切沒事。人們虐殺流浪狗,不外乎兩個認定的理由:一、牠已感染,二、牠將會感染。

▲狂犬病爆發,許多流浪狗,未感染狂犬病,卻因狂犬病而死。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可到今天,還沒有任何一條狗,被證實感染狂犬病,卻已有許多電話打至寵物收容中心,民衆打算棄養寵物。養寵物者,難道不知道施打狂犬疫苗本就是飼主的責任?但這還算是有良心的。新聞指出,臺北單日就有破百件的捕犬通報,彰化的流浪狗也暴增三成。那沒良心的主人,已讓許多貓狗開始流浪街頭。棄養潮,正狂涌而來。

狂犬病要上人身,一定是和染病動物接觸,動物的體液進入人體纔會感染。不是SARS,不會空氣飛沫傳染,也不會人傳人。動物之間流傳或許容易,但人和人之間,很難。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說,病毒入侵已經五年了。好吧,就算它入侵五年了,五年來有人感染狂犬病嗎?

農委會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報告鼬獾感染的狂犬病病原爲麗沙病毒(Lyssavirus)。但一般我們聞之色變的狂犬病毒,僅爲麗沙病毒屬(Lyssavirus)的一支,麗沙大概有七型,只有第一型的Rabies virus被稱爲「狂犬病病毒」,也纔會對人產生感染,其他的均稱爲「類狂犬病毒」。

▲截至目前,鼬獾感染何型麗沙病毒,結果尚未出來,已經害死一羣流浪犬。(圖/臺北市立動物園)

錢鼠是第一起的「跨物種」案例,事後臺東婦人表示沒被咬,只是爬過腿,可見恐懼的心理多麼巨大。先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曾說「錢鼠驗出狂犬病比狗嚴重!」這危言聳聽的說法,對安定民心一點幫助也沒有。的確,感染「狂犬病」會造成死亡,不可不慎。透過媒體放大,這第一起跨物種的案例,卻等同狂犬病已然襲捲全臺

聯合報報導了曾獲醫療奉獻獎的臺南名醫韓良誠,他回憶六十年前曾救治狂犬病患的故事,他指出,一位蓋醫院的工人,狂犬病發病後一週死亡。在六、七十年前,當時民衆都知道,如果被動物咬,不能打死動物,要抓到關一週,「如果一週動物沒死就沒事,死了就要馬上就醫打疫苗」。這句話纔是關鍵,但看這則新聞的,恐怕只看到感染狂犬病會死人。那個年代醫療資源缺乏,知識不普及,有人發病而亡,是一種無奈的正常,臺灣最後一個人感染狂犬病的病例,是在1959年,那個年代尚且沒造成大流行,以今日的醫療與防疫技術,爲何我們要先把自己嚇死再說?

▲韓良誠訴說六十年前的狂犬病無藥可醫的故事,但此景今日絕對不會發生。(圖/東森新聞)

「死了就要馬上就醫打疫苗」,說的就是潛伏期,狂犬病的潛伏期,平均三個月,最短大概也要三天。如今的臺灣,我對醫療體系是充滿信心的,除非你是大山的登山客,遠離鄉鎮城市,否則即便被「已感染」的各類動物攻擊,只要能夠即時送至醫院施打疫苗,就不會有危險,三天內,小小一個臺灣,哪個醫院到不了?更何況,今年防檢局已對發生案例的縣市提供了近8萬劑動物狂犬病疫苗,預計再向國外採購50萬劑,這樣的防疫規模,實在不知道還有何可擔心的?

在臺灣,一則新聞,就可能引起一場「被糞砸死」的災難,這是臺灣媒體的本事,只求先誇大,務求聳動,其他再說。所有的媒體,幾乎都在製造一個臺灣已經淪陷的恐怖氣氛,「五都中臺中、臺南、高雄三都已被攻陷」,每個焦點新聞,如出一轍。這恐怖氛圍,只會讓棄養潮繼續擴大,讓捕捉處死合理化。現在整條新聞「名嘴線」,還有洪仲丘頂着,不然疾管局死狀恐比鼬獾還難看。

政府對於流浪動物的態度,一直爲動保團體質疑,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表示,「目前有7~8萬隻流浪動物,農委會會盡最大能力捕捉、收容進來,並立刻施打疫苗..」這話又說得我一身發毛。收容進來後呢?爲何沒見你往下說?急病投藥,以爲大量獵捕流浪動物,可以有效防堵,其實這等於是告訴老百姓有多嚴重:「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犬。」,農委會會進行TNVR (捕捉、絕育、打疫苗、釋放)嗎?按照流浪動物的處置辦法,12天之內無人領養,處死。已經被媒體誇大成這樣,還有幾個人敢領養?這等於大規模的變相獵殺。

世界衛生組織(WHO) 針對狂犬病流行的有效阻斷,提出大規模讓犬隻接種狂病疫苗,纔是一再被證實最有效的方法。大量撲殺,甚至造成了反效果,狗有地域性原本佔山爲王的被抓走,就會有無法掌握的流浪動物再進入人居環境,即使不是狂犬病,也提高帶來傳染病的風險。(全文詳見:http://www.who.int/rabies/animal/dogs/en/)

▲WHO的官方文件指出,對流浪狗濫捕濫殺,對狂犬病的疫情控制只會適得其反(圖/取自WHO官網

行文至此,得知寵物友善協會執行長蔡志強跳出來呼籲狂犬病應正名爲「拉皮斯病」(Rabies),可見人們對狗仇視的事態多嚴重,臺灣已是半個世紀的狂犬病非疫區,但 “非疫區”從來就不代表從此是「絕緣體」。病原本就無孔不入,就算把國家的大門鎖起來,禽流感都可以由候鳥空降而至。

「非疫區」應該是來自人民的防疫水準與政府的防疫政策,一有病例,人民與政府立刻就能正確的阻斷擴散,主動遠離野生動物,入山不穿短褲,每個寵物都施打疫苗,只要大家知道如何切斷傳染散播的途徑,再多病原,你怕什麼?

無知,其實比病毒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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