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各自生活!金牌董事長當「各自性生活」找小三挨告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廖姓董事長帶「小三」回家上牀,被妻子偷拍抓姦提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廖男聲稱曾與妻子簽訂協議書,約定「各自獨立生活,不得干涉對方」;但法官認爲,協議書並未約定「各自展開性生活」,判他和小三各3月有期徒刑。

廖妻在廖男房間偷架監視器,正好拍到他和小三在牀上翻雲覆雨。(圖/資料畫面)

據瞭解,廖男(68歲)公司設計出產的一款滑降機,曾榮獲美國匹茲堡國際發明展」的金牌獎肯定。但他和妻子(70歲)婚姻陷入危機感情漸行漸遠,她5年前懷疑他偷吃因而分房睡;2011年5月,雙方籤立協議書,內容爲「同意各自獨立生活,不得干涉對方」。

判決指出,廖男2011年底認識劉姓女子(53歲),雙方墜入愛河並回到他家中發生性關係,被妻子偷架的監視器拍個正着,氣得告兩人妨害家庭。法院審理時,廖男拿出協議書,稱妻子已經「縱容」他「展開性生活」,認爲她已經失去《刑法》「配偶縱容不得告訴」的告訴權。

廖妻則說,她是害怕被丈夫趕出門,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纔會被迫簽下協議書。法官認爲,廖妻5年前因懷疑丈夫外遇,氣得要求分房睡,不可能再「縱容」他偷吃,且協議書上完全看不出雙方可「各自展開性生活」,判他和劉女各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