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穎青/黨政軍條款只是個假議題,請NCC說清楚

▲新成立的NCC應該把中嘉交易案的相關老問題公開說清楚。(圖/陳世昌攝)

文/謝穎青

投審會在9月20日請NCC重行審查並認定中嘉交易案是否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禁止政府政檔投資有線電視的規定,NCC第一時間迴應將依法嚴格審查。說來難過,這不應該類似檢察官發交案件給警察調查,NCC與其要在它已經給予許可(加了20項負擔)的事實重起爐竈重行認定,不如藉此機會恢復監理機關的高度,好好將前瞻未來的數位媒體政策檢討清楚,公開對外說個明白黨政軍條款是假議題「想透過行政力量影響媒體藍綠,那是頭腦壞掉」前政務委員施俊吉先生今年4月12 日接受廣播專訪時這麼說。現實情況的確是,政府不可以也無意願投資民營媒體,而政黨更是不敢沾惹投資媒體以影響控制媒體的惡名。中嘉交易案要是牽涉有政府或政黨投資,不必再繞一圈送回NCC重行認定,投審會自爲決議認定,就能博得社會各界一致喝采,結束法定申請程序審查。要打破外資壟斷有線電視市場,還是…但是,上個世紀新聞局主管媒體時代養出了脫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管制,以層層轉投資方式、襲捲全國有線電視系統控制經營的集團,NCC接手監管以來也習慣了在這種脫法狀態之下,和有線電視MSO共生朝野皆批評「系統是被有錢人當成金錢炒作工具」,國內三大MSO陸續落入外資私募基金手裡,以高槓杆向國內銀行聯貸,再買賣股權賺取以百億元計的差價,對臺灣網路沒有建設,卻獲得許多個人利益

這樣的朝野共識點出中嘉交易案令投審會不安的原因:外資打包獲益要出場了,找另一個新創造出來的外資申報接手,主要債務還是「以新換舊」留在臺灣。投審會發愁這究竟是真外資還是假外資,但是,回到NCC作爲有線電視監理機關的立場,難道現在不正是一個好機會徹底檢討《有線廣播電視法》第9條、有關外國人持股比例限制規定的目的與精神,反省如何打破將近二十年來外資壟斷臺灣有線電視市場的局面,爲新政府積極獻策引導本國投資人和金融機構直接正面投資這個不可小看的數位媒體市場。讓NCC負責提出政策公開辯論9月20日投審會決議要NCC重新調查(或找證據),社會各界對中嘉交易案分別持贊成或反對立場,陸續還會激烈爭辯。但是,NCC何不勇敢揭開過往外資習用的層層面紗,別讓股權結構繼續藏身境外不透明的基金; 開誠佈公掃除本國人投資有線電視的不必要障礙,讓本國經營者直接面向政府和投資人充分揭露公開其財務狀況,讓因爲全面數位化可以匯流也已經匯流的傳輸媒體市場跨業兼容規模提升。

NCC轉個念頭負責提出除弊興利的媒體政策來引導社會各界公開辯論,遠比閉門準備只對投審會答覆的迴應,更接近「有意義的監理」。無論如何,我們不必再浪費時間互相指謫別人動機了- “Nothing is a mistake. There is no win and no fail. There is only MAKE.”▼黨政軍條款根本就是個假議題。圖/陳世昌攝)

總結三個論點:1.政府說明白這個案子希望是本國人接手,不必再爭真外資或假外資。

2.要本國人接手,沒可能無中生有,檯面上就有遠傳電信; 有線電視法在1999年修法就確立了電信和有線電視可以跨業經營,現在是時候政府藉此機會說明如何透過電信和有線電視匯流,合理提升產業規模和服務素質,而且要追上國際先進服務趨勢。

3.黨政軍條款是假議題:政府不要媒體有政府投資,那麼就全面將有政府色彩資金退出上市電信公司嗎?政府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如何強求被投資事業「守法」?下來就承認吧,今天鬧烘烘吵成一團的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會不會投資,能不能投資這個交易案。

我們的社會一定要硬生生地切成兩半,用對立的方式來處理促進投資議題嗎?我們真的沒有空間可以好好想想如何引導國內資金(遠傳是上市公司)給產業注入活水,壯大臺灣數位通訊媒體的規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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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穎青,太穎法律事務所主持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