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扶助香港新住民 應是陸委會編預算

葉毓蘭》扶助香港新住民 應是陸委會編預算!(愛傳媒提供)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內政部主管的新住民發展基金每年預算五億元,讓最近大量移居臺灣的香港人很心動,居然陸委會也向行政院建議納入。

我的疑問是,真的要撐香港、挺港人,爲什麼負責港澳事務的陸委會不編列預算,不好好地把份內事務做好?

新住民發展基金的前身是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是我國政府爲加強提供外籍配偶照顧,有效整合各界資源,提高外籍配偶教育水平與素養,完善外籍配偶照顧輔導網絡,以達成開發新人力資源,創造多元文化社會之目標,在2005年起依據預算法規定,設置本基金,並編制附屬單位預算。

這個基金是國庫撥款等特定收入來源,供辦理特定政務所需,屬預算法第4條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怎麼可以輕易變動或挪爲他用?

其實新住民發展基金去年的決算3億2313萬0609元,如果考量現有(110年7月底)新住民人數爲569106人,每人平均567元,還沒有考慮對於新二代的補助輔導,也是基金最近幾年的重點項目。

反觀陸委會每年的預算超過九億,並沒有因爲這幾年兩岸急凍,所有的交流幾乎停擺,業務量劇減而減少預算,我們要問:這些錢都花到哪裡去了?

網路上最近流傳一則氣死小老百姓的訊息:陸委會的預算就用來奉養221位大員,不管有沒有業務,九職等科長35人、專門委員15人(每人薪水近10萬元),10職等以上的簡任官40人(薪水10萬元起跳)。

要扶助來臺的香港新住民,應該是陸委會(港澳處)要編預算,不要賴給新住民發展基金會,如果香港非國人配偶的新住民要納入,其他東南亞非國人配偶的新住民爲何不能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