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網購化粧品 34%不合格

新北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明網路販售4大類化粧品抽驗情形。(譚宇哲攝)

新北市衛生局日前抽驗50件網路販售的「特定用途化粧品」、「彩粧」、「香氛」及「美髮系列」等4大類化粧品,其中有17件不符規定。(譚宇哲攝)

新北市衛生局日前抽驗50件網路販售的「特定用途化粧品」、「彩粧」、「香氛」及「美髮系列」等4大類化粧品,其中有17件不符規定,合格高達34%,又以標示不符佔最大宗,衛生局表示,已分別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裁處,或移請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追辦。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此次抽驗網購50件化粧品,依產品風險特性檢驗品質項目,如特定用途化粧品檢驗「防曬成分及止汗成分」、彩粧類檢驗「重金屬及微生物」、香氛類檢驗「塑化劑甲醇」、美髮系列檢驗「類固醇黃樟素」。

許朝程指出,17件違規產品中,「標示不符」佔65%,其次爲「未經覈准即輸入並無中文標示」佔24%、「防曬含量不符原申請含量」佔5.5%及「製造場所未完成工廠登記」佔5.5%,唯品質皆沒有問題,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許朝程提醒,2021年7月1日起,除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生產固態手工香皂外,國內外化粧品製造或輸入廠商在產品流通前都必須完成產品登錄。

販售未經覈准的特定用途化粧品,如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牙齒白劑等,可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最高裁處100萬元,並可按次處罰,如製造場所未完成工廠登記,最高可裁處500萬元,並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