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火災預防自治條例 三讀通過

新北市議會昨三讀審議通過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轄區KTV等八大場所火警受信總機不得強制關閉。(新北市消防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北市錢櫃KTV大火6死及臺南自助洗衣店瓦斯氣爆4傷仍歷歷在目,新北市議會昨三讀通過《火災預防及民間辦理大型羣聚活動自治條例》,規定轄區KTV等八大場所火警受信總機不得強制關閉、自助洗衣店應設置偵測瓦斯設備,違者依次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並停業30日。新北市消防局昨表示,受修法影響業者有800多家,待中央審查通過後,將加強稽查,爲公安做好把關。

違者最高罰3萬元

消防局指出,去年4月北市錢櫃林森店KTV大火,疑因施工時逕自關閉消防安全設備及場所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不足等,造成6死、67傷慘劇,新北市因此新增條文要求歌廳、舞廳、電影院、指壓按摩、KTV等八大場所,火警受信總機應具有強制啓動地區警報音響功能,違者得依次開罰6000至3萬元罰鍰;經處罰後仍不改善者,將處最高停業30日。

同時場所樓地板面積達約90坪以上者,包廂應播放避難逃生安全說明影片,在發生緊急狀況時,應切換播放避難逃生訊息,且場所開業前應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違者可依次開罰1萬至5萬元罰鍰。

千人以上活動納管

此外,去年11月臺南市也發生自助洗衣店瓦斯氣爆事件造成4人送醫,爲避免是類慘案再次發生,消防局也針對24小時無人自助洗衣店祭出規範,要求業者設置嚴禁煙火標示、滅火器、液化石油容器防止傾倒固定裝置、瓦斯及一氧化氮自動偵測警報器,並連動自動遮斷裝置,違者得處2萬至10萬元罰鍰,多次不改善者最高可處停業30日或停止使用液化石油氣。

另過去新北市僅民間在私有場地辦理的大型羣聚活動訂定相關規範,但經統計去年至今年3月期間,在新北市辦理的98件大型羣聚活動,其中在私有場地辦理17件、公有場地辦理81件,因此,此次修法也針對民衆辦理1000人以上的活動,不論在公、私有場地將全部納管,且依參與人數最早應於活動45天前提出申請,違者最高處2萬至10萬元,並得命立即停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