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路上隨機找人幫忙」!躲車內狂搓惡喊:看一下就給妳3千

阿義依法判4月徒刑。(圖/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阿義」(化名)日前在新北某處,看到女子小桃」(化名)獨自行走在路上,竟然就尾隨對方,並朝着對方撥弄生殖器,而誇張的是,阿義逃跑之後又於同日下午朝另名女孩小花」(化名)做出猥褻動作,甚至還要求對方看一下,自己會給予3千元等語。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60日。

判決指出,阿義基於意圖供人觀覽而公然猥褻之犯意,日前先是在永和區某處,看到小桃獨自行走經過該處,竟認爲有機可乘,將車窗陽搖下後,駕車尾隨在小桃後方並朝對方搭訕,接着還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馬路邊,坐在駕駛座持續手上下撥弄自身生殖器,並朝對方喊話,「一次3千,可以幫我嗎?」。

小桃見狀後,趕緊打電話給男友求救,男友得知後也立即尋求在附近開店朋友幫忙,而阿義見狀則立即駕車逃逸,未料阿義並未因此悔改,竟然又於同日下午朝另名女孩小花伸出狼爪,阿義先是假借問路名義,朝小花搭話,同時也握住自身生殖器不斷上下套弄,並告知小花「看一下,給妳3千」等語。

對此,法官認爲,阿義的行徑不思自重,也不尊重他人,公然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場合進行猥褻行爲,敗壞社會風氣,殊非可取,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公然猥褻罪,判處他拘役30日;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5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6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