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峽建原民園區 都改組織支持市府興建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爲協助三鶯橋下原住民自力造屋,選定三峽一處約3公頃的國有地,作爲「三峽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基地,但長期佔用該地農戶卻提出不合理補償並阻撓動工,長期關注並參與先期規劃社會團體專業都市改革組織」,28日呼籲市府議員、社會各界應基於公義理性,支持該計劃繼續推動。

新北市府興建三峽原住民園區計劃,遭佔用戶阻撓,市府動用警力戒護整地民間都改組織也聲明支持市府興建計劃。(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爲協助三鶯部落的原住民自力造屋,早已選定位在三峽區隆恩埔段427等27筆地號面積約3公頃土地的國有地,作爲「三峽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基地,但這塊國有地20多年來都被十幾戶民衆非法佔用種植農作物。

雖然民衆屬於侵佔國有土地,但新北市政府仍然願意依「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金自治條例」及「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金救濟標準」給予農作物最優惠的補助方案,可是佔用人卻不願領取,竟還要求市府應提供上億元的土地改良管理維護費,日前市府着手要進行整地時,還動手阻撓市府只好暫時做罷。

因此,長期關注並參與先期規劃社會團體「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上午發出聲明表示,之所以推動本計劃,系基於兼顧原住民居住權河岸灘地公共建設,採提供公有土地配合社會住宅只租不賣之精神,遷建安置位於三鶯橋下的三鶯部落。其推動完成,將是全臺首例,足堪做爲諸多都市原住民部落問題解決之範例綜合以上,本計劃絕對有其必要性、正當性、與重要性

聲明指出,本計劃用地之選定,於先期規劃一開始便設定須爲公有地以利執行,在選地過程邀請部落成員共同參與,並同步檢討相關土地、建築法規可行性。於確認現址優先方案後,亦配合調整範圍避免對周邊既有住戶(即使是佔用違建)造成影響。至於現址上農作部分,雖該使用行爲系屬不法佔用,然爲使本計劃順利推動,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亦於報告書建議市府在法令許可範圍內提供相關補償。經瞭解,後續市府亦同意依「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金自治條例」及「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金救濟標準」給最優惠的補助方案,然卻不爲佔用民衆接受,並阻撓工程施作,就此,OURs對佔用民衆作法實難以認同。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強調,該計劃工程施作於公有土地上,且完全無涉徵收、迫遷、居住權受害問題,佔用者在多年佔用藉獲利後,竟要求上億「補償費」,完全缺乏正當性與合理性。最後, OURs要向市府、議員、社會各界及輿論媒體公開呼籲,請大家基於公義與理性,支持本計劃繼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