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民繳2400元 就可合法棄養貓狗?

▲決定養了,就不應該棄養。(圖/翻攝自YouTube)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寵物就像是家人一樣,養牠之前就應該要有照顧牠一輩子的決心,不棄養。爲了達到零安樂死計劃,繼臺北花蓮縣市有繳納棄養規費方案新北市政府目前也在修正法規,未來民衆只要繳2400元規費,就能夠合法棄養貓狗,而且最快3月底上路預估每年將可能增加300只流浪貓狗。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過去,新北市爲棄養不收費,在新北市長朱立倫提出零安樂死的計劃之後,開始跟進臺北、高雄等縣市的政策,只要身爲新北市民繳出規費2400元,不養的貓狗就可以交給動保處處理,讓貓狗不會在街頭流浪。而2400元的收費標準是以一般收容所貓狗安置12天、一天200元的照料費計算得出。

去年新北市收容1萬2000只貓狗,僅6成被領養,1160只慘遭安樂死。新政策上路之後,動保處長陳淵泉預估,每年將可能增加約300只的流浪貓狗,但會透過高週轉率、多元培養的方式應付棄養數量增加的狀況。目前,合法棄養收費的縣市還包括基隆市臺北市雲林縣高雄市、等地區,收費標準按照行政規章自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