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擬採取多項措施解決分紅障礙

4月26日晚間,新潮能源交出靚麗的成績單。2023年,公司繼續保持穩健的盈利水平,油氣生產當量再創歷史新高。同時,新潮能源在相關議案中表示,爲增強持續回報投資者能力,爲股東創造更多價值,公司擬採取多項措施解決分紅障礙。

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新潮能源實現營業收入88.49億元,實現歸母淨利潤25.96億元,扣非淨利潤26.96億元,基本每股收益0.38元。

截止2023年末,新潮能源資產總額達到335.81億元,淨資產規模達到201.09億元,突破200億元大關,每股淨資產達到2.96元,比2022年末的2.48元增長19.35%。上市公司財務合併報表期末未分配利潤累計已達52.95億元,上市公司(母公司)本體未分配利潤餘額爲-23.79億元。

對於分紅問題,新潮能源在公告中表示,由於母公司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爲負,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和《公司章程》現行規定,暫不符合分配現金紅利、送紅股的相關技術條件。

不過,新潮能源在公告中稱,爲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的《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增強持續回報投資者能力,爲股東創造更多價值,公司擬採取多項措施解決分紅障礙。

據悉,2023年底,《公司法》進行了重大修訂(簡稱“《新公司法》”),根據《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可以使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新公司法》即將於2024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因此,新潮能源董事會計劃於最近一次股東大會提請根據《新公司法》修訂《公司章程》,將《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條相關內容修訂爲與《新公司法》一致,即“允許資本公積彌補虧損”。同時審議以母公司資本公積彌補母公司累計虧損的相關議案,爲分紅創造條件。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上市公司(母公司本體)資本公積餘額爲66.57億元。

此外,公司爭取儘早與債權人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22)粵民終1734號《民事判決書》以及(2023)粵01執2856號強制執行程序相關的債權債務關係達成妥善的解決方案,爲操作分紅徹底掃清障礙。

此前,新潮能源董事長兼總經理劉斌就表示,由於歷史原因,公司包袱比較沉重,導致上市公司(母公司)本體未分配利潤出現負值,客觀上使得公司近幾年無法向股東分紅。不過,幸運的是,經過我們持續不斷地努力,歷史遺留問題目前已經基本肅清,本屆董事會未來將股東回報作爲工作重點,爭取儘早實現分紅,同時將保持公司發展戰略的延續性,充分發掘現有資產的經營效益,以良好的經營業績回報投資者。

編輯:程闊